一般情况下,被征用土地在征用后如有剩余:
1. 如果土地已办理合法征用手续,且未明确剩余土地的后续归属,在征用目的达成后,剩余土地的权益通常仍归原土地所有者。比如,因建设特定项目征用了部分农用地用于建设厂房,项目完工后剩余的农用地,若无特殊约定,还是属于原来的农村集体组织。
2. 但如果在征用过程中有特殊约定,比如双方事先约定了剩余土地的处置方式,那就按照约定执行。例如,征用方与土地所有者约定,若有剩余土地将归征用方用于其他相关配套建设,那就应遵循此约定。
3. 另外,若剩余土地涉及到规划变更或有新的用途安排,需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重新确定其归属和用途,可能会被纳入新的规划范畴进行统一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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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被征用的土地补偿标准,被征用的土地没用完归谁的房子内容审核:汪文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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