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和土地征收存在多方面区别:
1. 目的:棚户区改造旨在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优化城市环境,属于民生工程。土地征收则是为了公共利益需求,如建设基础设施、公共事业项目等。
2. 实施主体:棚户区改造的实施主体可以是政府相关部门、国企或其他受委托单位。土地征收的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
3. 对象:棚户区改造主要针对城市中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的区域。土地征收的对象更为广泛,包括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可能是农用地、建设用地等。
4. 程序:棚户区改造通常需经居民意愿调查、制定改造方案、征求意见等程序。土地征收程序严格,包括发布征收公告、进行土地调查、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组织听证、签订补偿协议等。
5. 补偿: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方式更注重居民安置,除货币补偿外,还提供产权调换。土地征收补偿则依据土地原用途、产值等因素确定,补偿项目涵盖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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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棚改户和征迁户,棚户区改造和土地征收的区别在哪内容审核:马梨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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