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大误解:如果一方在签订拆迁协议时对协议的重要内容存在误解,且该误解对其权益有重大影响,可申请认定协议无效。例如,对拆迁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关键条款有错误认识。
2. 显失公平:协议的内容明显对一方极为不利,导致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失衡,这种情况下也可能导致协议可撤销。
3. 欺诈、胁迫: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拆迁协议,或者通过胁迫等非法手段迫使对方签订协议,受欺诈或胁迫一方有权请求撤销协议。
要作废拆迁协议,需要通过法律途径,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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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协议可以重新签吗,拆迁协议如何作废处理内容审核:张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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