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存在重大误解。若当事人因对协议内容、性质等产生错误认识,使行为后果与自身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协议。
2.协议显失公平。订立协议时,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协议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
3.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协议。受欺诈、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
需注意,主张协议可撤销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若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而随意反悔,需承担违约责任,可能要赔偿对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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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安置协议的法律性质,拆迁安置协议可以撤销吗内容审核:聂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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