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明确开荒土地的所有权性质。我国土地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开荒土地通常属于集体土地。
其次,虽然是个人开荒,但这并不意味着个人就拥有该土地的所有权。一般情况下,征收补偿中的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为土地所有权归集体,集体组织可依据相关规定和民主程序,对该费用进行合理分配使用。
然而,对于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应归属于所有者。若在开荒地种植了农作物、建造了相关附属设施等,这部分补偿是对实际投入和产出的补偿,应给予实际投入者。
此外,若开荒者与集体经济组织此前有关于开荒土地权益的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应按照约定来确定补偿归属。总之,开荒土地征收补偿不能简单认定归个人或集体,要综合考虑土地所有权、地上附着物等多方面因素。
●70年代自己开荒的土地
●1980年前开荒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几十年前开荒的土地属于谁
●80年代的开荒地使用权
●开荒40年土地被国家收回怎么赔偿
●开荒30年的土地被征收钱归谁
●1970年代的土地征用
●1980年开荒土地法
●30年前的开荒地村里有权收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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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80年开荒的山地是归谁,几十年前开荒的土地属于谁内容审核:贾波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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