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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穗荔府征预告〔2025〕2 号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广州市荔湾区花地街花地股份合 作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 4.8886 公顷,现将拟征收土地 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实施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荔湾区花地街道花地股 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详见公告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 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 :4.8886 公顷,属花地股份合作 经济联合社(73.3290 亩,以 2000 国家大地坐标计算)。 

四、公告期限:2025 年 7 月 21 日至 2025 年 8月 4日。 五、工作安排: 2025 年 8 月 5 日至 2025 年 10 月 5 日,荔湾区人民政府 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 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 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 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 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2025 年 7 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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