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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的补偿款拿房子还要交钱吗,现在拆迁是拿房还是拿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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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的补偿款拿房子还要交钱吗,现在拆迁是拿房还是拿钱

一、拆迁的补偿款拿房子还要交钱吗,现在拆迁是拿房还是拿钱

法律分析:拆迁安置是选择拿安置房还是拿钱谁划算?理论上讲选安置房互找差价与货币补偿都一样,没有谁划算一说。但对各户来讲选择货币还是安置房差别还是很大的。首先房子区位不同价格就不同,其次有户型及层次问题,再加上工作地点距离及与子女住址距离问题,生活、上学、就医诸多问题各户取向是不同的,这需按各户经济状况,人口数量,年龄结构等需综合考虑,其他人不能简单回答你怎样选择问题。如果经济实力较强的话,通常选择货币补偿比较好,用拆迁补偿款加上个人的积累可以在大范围的区域内选择自己满意的房子。如果经济能力不足,安置房价格较低的话可考虑通过拆迁选择安置房扩大居住面积,使住房问题比拆迁前得到改善。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二、住建局管拆迁吗

法律分析:住建局管拆迁。住建局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的简称,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拆迁工作,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拆迁实施工作的指导。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三、现在拆迁拿房还是拿钱

法律主观:拆迁旧房可以选择要钱或者要房。当事人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此之外,被拆迁人还可以选择二者结合补偿。

法律客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四、拆迁房办房产证要交钱吗

拆迁房办房产证要钱。一、拆迁安置房办房产证需要交纳1、1.5%的契税;2、1‰的合同印花税;3、5元/本的证书印花税;4、10元/本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5、80元/套的住宅登记费;6、3元/平方米的手续费。二、拆迁房房产证办理材料如下:1、拆迁赔偿协议书;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3、相关证明材料;4、被拆迁人身份证;5、安置房屋权证原件;6、被拆除房屋权证原件。三、拆迁房房产证办理流程如下:1、初始登记,依据相关资料按每幢楼办理在拆迁人名下;2、转移登记,依据初始登记的房屋权证和《拆迁安置协议》等相关资料登记到每个安置户名下,并颁发房屋权证。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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