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消息,武汉2021年确定了20项55件民生实事。其中,明确指出,2021年要完成棚户区改造2万户,新建、筹集租赁房9.3万套(间),完成老旧小区改造300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分析:按照中央和陕西省有关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法规,根据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对老旧小区及与老旧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进行综合改造提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法律分析: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汉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汉政发〔2017〕23号)的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大河坎东昌路西段片区(天汉大道—圣水路)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予以征收,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可以查询当地公告。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全面客观评估现行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包括总体规划自身实施状况评估;与相关规划关系的评估,上下位规划关系的评估等。对社会经济指标、城市人口与用地规模、建设用地情况、重大项目建设等总规强制性内容进行分析,促进城市科学规划,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汉中市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政策文件
●汉中市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政策最新
●汉中市拆迁补偿办法
●汉中市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政策解读
●汉中市拆迁公告
●汉中拆迁范围
●汉中市2020最新拆迁计划
●汉中市2021年拆迁
●汉中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汉中2021拆迁补偿文件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汉中市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政策,武汉市政府搬迁规划”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汉中市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政策文件,汉中市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政策最新内容审核:殷浩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