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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决定案件,拆迁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摘要:本文介绍关于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决定案件,拆迁纠纷属于什么案件的相关法律知识,分别包含一、拆迁纠纷属于什么案件二、拆迁问题属于什么案件三、什么叫拆案,拆迁纠纷属于什么案件四、拆迁中切记不要有这些行为的拆迁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决定案件,拆迁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一、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决定案件,拆迁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一、拆迁纠纷属于什么案件1、拆迁纠纷属于什么案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具体如下:(1)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是民事案件;(2)只有拆迁单位与被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协议,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的,拆迁行政部门作出拆迁决定,被拆迁人对拆迁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才是行政案件。2、法律依据:《拆迁装修赔偿》第二十五条拆迁人应当按本章规定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补偿。拆迁补偿可以采用货币补偿方式,也可以采用房屋补偿方式。二、房屋拆迁合同纠纷案件怎么举证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2、证明房屋拆过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被拆迁人应提交的证据有:(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3)当被拆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和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须提交证明被拆迁人对于被拆除房屋享有接受赔偿安置权利的证据;拆迁人应提交的证据有:(1)拆除房屋许可证;(2)房屋拆迁公告;(3)原地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4)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查丈报告;(5)房屋拆迁赔偿协议;(6)向被拆迁人支付现金赔偿金、过渡期安置补助费、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等费用的凭证;(7)提供过渡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8)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查丈报告等。3、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有具体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详细的计算清单。

二、拆迁问题属于什么案件

有以下两种情况可区分是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

一种是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是民事案件。

一种是只有拆迁单位与被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协议,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的,拆迁行政部门作出拆迁决定,被拆迁人对拆迁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才是行政案件。

一、房屋拆迁合同纠纷案件怎么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房屋拆过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被拆迁人应提交的证据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住宅、办公或商铺)、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和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须提交证明被拆迁人对于被拆除房屋享有接受赔偿安置权利的证据(包括亲属关系证明、继承权公证书、放弃权利声明等等);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已经达成拆迁赔偿协议的,还应提交拆迁赔偿协议;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2.拆迁人应提交的证据

(1)拆除房屋许可证;

(2)房屋拆迁公告;

(3)原地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4)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查丈报告;

(5)房屋拆迁赔偿协议;

(6)向被拆迁人支付现金赔偿金、过渡期安置补助费、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等费用的凭证;

(6)提供过渡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7)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查丈报告等。

(三)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有具体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详细的计算清单。

二、房屋拆迁纠纷案件类型

1、拆迁补偿或安置协议签订后,一方不按协议履行义务或对协议反悔,另一方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履行义务。

2、承租人起诉要求出租人(被拆迁人)赔偿因房屋拆迁造成的停业和装修损失。实践中出租人的营业房被拆迁,造成承租人对房屋的装修被拆除,经营受到影响,但是拆迁人一般都不会对承租人的损失进行补偿,为此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

3、根据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在拆迁纠纷中有些当事人双方达不成协议,经行政部门裁决后,当事人不服裁决,又引起了行政诉讼。

三、什么叫拆案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拆案就是之前共同犯罪的嫌疑人拆分成几个案件审理,不再共同审理。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四、拆迁中切记不要有这些行为

一、消极应对

许多被拆迁人至今都还持有着“民不与官斗,贫不与富争”的错误思想,认为行政机关即代表着绝对的权威与公正,其所作所为代表着正义,不容置疑。而现代的中国早已步入了法制社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是现代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行政机关在征收拆迁中作出的行政行为究竟是否合法,可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法院来做出最终认定。

对于被拆迁人而言,我们只需要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是否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作出初步判断即可,若可能存在侵权的违法行为,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及时进行维权。对行政机关权利的放任极有可能导致被拆迁人的合法受损,逆来顺受吃亏的必然是被拆迁人。

二、死扣政策

在一个地区实施征收拆迁项目,都必须经过一系列的审批及相应的补偿政策制定等程序。这些程序虽经过行政机关的审查、核验,但并不代表着其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地方。所以,被拆迁人在和拆迁方对补偿问题谈判时,可适当抛开拆迁方提供的拆迁补偿政策,结合自家实际情况及周边地区的补偿价格来反驳其补偿的不合理性,有理有据地主动争取提高补偿。

三、自作聪明,胡乱应对

被拆迁人在面对拆迁方沟通、谈判时,完全可以提出拆迁中所存在的不合理因素,从而作为提高补偿的依据。但并不代表着不切实际的漫天要价、态度强硬地沟通谈判就会取得满意的补偿。以不理智的方式应对拆迁,认为坚持到最后成为钉子户才能取得更高的补偿,坐等行政机关“跪地求饶”?这些情况是不可能出现的,签约期限到期后对于未签署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钉子户,行政机关可通过合法程序实施强拆。但对于自己胡乱应对不仅没有维权效果,还很有可能造成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时效超期,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法律并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超期了便失去了维权的重要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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