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在明资讯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穗荔府征预告〔2025〕1 号

摘要:征收 拆迁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广州市荔湾区冲口街坑口股份合 作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 30.0565 公顷,现将拟征收土 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实施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荔湾区冲口街道坑口股 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详见公告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 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 :30.0565 公顷,属坑口股份合作 经济联合社(合 450.8475 亩,以 2000 国家大地坐标计算)。

四、公告期限:2025 年 7 月 21 日至 2025 年 8月 4日。

五、工作安排: 2025 年 8 月 5 日至 2025 年 10 月 5 日,荔湾区人民政府 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 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 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 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 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 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2025 年 7 月 17日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