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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遇到停水停电

摘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因此,在被拆迁人遇到停水停电的情况发生时,应当在固定好证据后及时启动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拆迁遇到停水停电
拆迁遇到停水停电

  在房屋面临拆迁时,如果遇到停水、停电的情况的可以这样做:

  第一、保存缴纳水、电费用并拍照停电、停水事实的证据材料;

  第二、及时到当地物业或者供水供电公司取得联系并解决问题;

  第三、与房屋征收部门协商解决。

  如上述办法依然无法解决问题,被拆迁人则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因此,在被拆迁人遇到停水停电的情况发生时,应当在固定好证据后及时启动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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