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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收拆迁中,房屋评估报告的重要性你真的了解吗?

摘要:征地拆迁中,征收方想要节约拆迁成本,被拆迁人则希望能够得到尽可能多的补偿,征迁双方最大的矛盾焦点通常在补偿金额上。房屋价值评估往往直接影响着被拆迁人的补偿金额,因此,房屋价值评估环节对被拆迁人来讲是至关重要的。
在征收拆迁中,房屋评估报告的重要性你真的了解吗?

征地拆迁中,征收方想要节约拆迁成本,被拆迁人则希望能够得到尽可能多的补偿,征迁双方最大的矛盾焦点通常在补偿金额上。房屋价值评估往往直接影响着被拆迁人的补偿金额,因此,房屋价值评估环节对被拆迁人来讲是至关重要的。然而,在实践中,却有不少被拆迁人忽视了这一环节,导致拿不到本应属于自己的合理补偿,不得不留下遗憾。

Z省某县因棚户区改造项目,将当事人张明(化名)的房屋纳入征收范围。因征拆双方对补偿方案及金额存在巨大争议,在原代理律师指导下,张先生针对补偿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诉讼中未对评估报告的结果提出任何异议。因此,尽管一审判决撤销了征收补偿决定,但却认定了评估报告的合法性,二审依旧维持原判。

不久,在未出具任何文件的情况下,政府强制拆除了张先生的房屋。因对原代理律师失去信心,张先生慕名找到了北京在明律所。

在明律师分析案件后认为,诉讼中未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导致法院认定了评估报告的合法性,这给后续在申请国家赔偿金额的谈判上带来巨大阻力。

那么,当被拆迁人对评估报告存在异议时,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一、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二、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三、如果上述两种有效救济途径的时机都错过,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以及在法院的司法实践中的经验,行政相对人针对评估报告的内容进行庭审质证时,可以通过申请专家证人出庭作证的方式来进行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上述案件中,被拆迁人的房屋后来被政府强拆,起诉拆迁方的违法强拆行为是没有问题的。但对评估报告结果提出异议就比较难了,因为错过了提出异议的最佳时机,导致房屋被强拆,被强拆后房屋的废墟是没法评估的,没有评估机构接受废墟的评估委托。所以,为了避免房屋被违法强拆导致的后续无法正确估算赔偿的问题,建议广大被拆迁人,尽可能在房屋完好的情况下自行委托机构评估,就算遇到强拆,被拆迁人在提起诉讼时是可以将之前的评估报告作为证据的,利于计算房屋因为强拆而遭受的损失金额。

因为征地拆迁涉及的法律知识较广泛,很多程序环节上的问题,普通人很难发现,所以,需要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给出正确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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