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的咨询中,有一位农民朋友提出了这样的问题:自家原本在村内承包有6亩地,有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为证,并无任何争议。然而在几年前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时,自家父亲一眼没盯紧,土地承包权证书上就给登记成了3亩多地。自己在发现问题后找到乡镇街道,被告知必须召开村民会议表决通过后才能对这一登记错误予以纠正。而自家是单独的“外姓”人家,村里那些此前承包时没有分得土地的农户恐怕难以在表决中同意,这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的麻烦。 那么,土地承包权的登记错误,非得开村民大会才能给予更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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