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建波律师,男,北京著名金牌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现为北京市律师协会农业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华 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拆迁安置房产权证只写一个人名字能否出售,需根据房屋实际产权情况判断。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个人单独所有情形
1. 单独购买:若拆迁安置房为登记人通过合法单独购买行为获得,购房资金完全来自其个人财产(如婚前全款购买),且无其他共有约定,则登记人作为唯一所有权人,依法享有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此时,登记人可独自完成房屋买卖交易,包括签订买卖合同、办理产权过户等手续。
2. 继承或受赠:若拆迁安置房是通过遗嘱继承或明确表示只归一方的赠与方式获得,且房产证仅登记该方名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此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产权人有权自行决定出售。
2)夫妻共同财产情形
1. 婚后购买: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名字,也通常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一方擅自出售可能无效。
2. 婚后共同还贷:若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但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则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出售时需考虑另一方的权益,一般需征得同意。
3)存在隐性共有人情形
若房屋存在除夫妻外的其他共有人(如通过继承或受赠与多人共有),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出售时也需共有人出具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
法律分析:
拆迁赔偿房能办房产证吗,
1)拆迁赔偿房能办房产证。拆迁赔偿的房地产,原则上按被拆房地产的性质进行登记发证。办理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鉴证的拆迁赔偿协议书
(4)补偿与被拆迁房地产有差价的,差值部分应提交补差发票复印件及发展商出具的付清差价款证明。
2)申请人符合上述规定,应该提交的资料齐全的,准予办理
资料不全的,在资料齐全后予以办理。
3)拆迁赔偿房的登记价,一般按新建房的建筑成本登记
补交差价的,差价计入登记价。
4)拆迁赔偿房属于商品房地产的,发红皮《房地产证》,可以转让
不属于商品房的,发绿皮《房地产证》,不能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四十三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四十四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可以,需要有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可以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
而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购买有风险。
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证能卖吗,拆迁安置房产权证只写一个人名字可以卖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拆迁证可以卖吗,拆迁证可以任意买别的地方吗
内容投稿:邵安
内容审核:马建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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