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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后实际亩数不够,可采取以下措施解决:
1)初步核实与证据收集
1. 核对信息:首先,应仔细核对土地确权证上的信息,包括地块位置、四至范围及面积等,确认是否存在误差。
2. 收集证据:若确认存在误差,需收集相关证据,如土地承包合同、缴纳农业税费的凭证、以往的土地测量记录或报告、村委会或相邻地块农户出具的证明,以及自行或邀请专业机构进行的土地测量结果等。
2)与村委会及土地管理部门沟通
1. 向村委会反馈:将面积不符情况及时向村委会反映,并提交已收集的证据材料,配合村委会的调查工作。
2. 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异议:若村委会核实后认可实际面积与确权证不符,应向当地的自然资源部门(原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土地确权更正申请,详细阐述面积不符的具体情况、原因及请求更正的内容,并附上所有相关证明材料。
3)等待审核与实地测量及后续处理
1. 审核与测量:自然资源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可能组织专业人员到实地进行测量,以验证实际土地面积。应积极配合测量工作,并在场监督以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2. 完成更正与换发证书:若实地测量结果与申请更正的情况相符,自然资源部门将更新土地确权登记的相关数据,并换发新的土地确权证,新证上将准确反映实际的土地面积。
法律分析: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村土地确权是以二轮土地承包为基础,确定承包地块空间位置,弄清四至界线和面积大小,消除土地纠纷。由县农业局聘请专业测绘公司以村组为单位进行,县、乡、村三级共同配合,分入户权属调查、测量地块成图、结果公示审核、签合同建帐簿、发证建数据库、资料整理归档几个主要步骤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符合法定条件可以向村委会重新申请宅基地,在农村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居住,现有宅基地无法满足分户居住需求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确权土地不够怎么办,农村土地确权后实际亩数不够怎么办”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确权土地不够怎么办理,土地确权迟迟得不到落实怎么办
内容投稿:吕泽凯
内容审核:刘晓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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