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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如何确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办法

王姗忆律师

王姗忆律师

专业律师 主要执业领域为征地拆迁纠纷 擅长办理房屋征收补偿类案件。

主要执业领域为征地拆迁纠纷,参与办理了多起房屋征收补偿类案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掌握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在处理案件中,能将法律理论与现实案件完美的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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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如何确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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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如何确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办法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办法

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具体确权办法如下

1)确权原则与基础

1. 确权原则:遵循“谁投资、谁使用、谁受益”的原则,确保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2. 法律依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为基础,明确土地使用权的归属、范围和内容。

2)确权程序

1. 申请与受理:土地使用者应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土地出让合同、划拨文件等。

2. 权属调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人员进行权属调查,包括现场指界、确认土地权属界线、地类、面积等信息,并制作调查成果。

3. 审核与公告:对调查成果进行全面审核,确保资料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审核通过后,将土地权属调查结果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对于提出的异议,及时进行复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

4. 注册登记与颁发证书:公告无异议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土地权属信息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向土地权利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明确土地的权属性质、面积、用途等信息。

3)特殊情况处理

1. 历史遗留问题:对于历史形成的土地使用状况,在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作为确认土地使用权的参考。通过查阅历史档案、文件、协议等资料,综合考虑早期批准文件、长期使用事实等因素,依法完善手续后确认土地使用权。

2. 权属争议解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首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二、农村土地怎么确权?

法律分析: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村土地确权是以二轮土地承包为基础,确定承包地块空间位置,弄清四至界线和面积大小,消除土地纠纷。由县农业局聘请专业测绘公司以村组为单位进行,县、乡、村三级共同配合,分入户权属调查、测量地块成图、结果公示审核、签合同建帐簿、发证建数据库、资料整理归档几个主要步骤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怎么操作?

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除一般的民事行为生效要件外,尚须如下要件: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权证书。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建筑物的,要约定建筑物转让的内容;

(2)向县以上国土部门提交转让申请;

(3)国土部门依法审查批准,审查内容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与出让限定条件有无实质性冲突、是否改变土地用途、成交价格是否合理,必要时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估价;

(4)缴纳土地税、契税、营业税等有关税费;

(5)登记发证。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建筑物的,要约定建筑物转让的内容;

(2)向县以上国土部门提交转让申请;

(3)国土部门依法审查批准,审查内容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4)受让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经批准不需办理出让手续而将转让费中的土地上缴国家;

(5)缴纳土地税、契税、营业税等有关税费;

(6)登记发证。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使用权如何确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办法”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使用权如何确权登记,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规定

内容投稿:余怡

内容审核:王姗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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