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从事征地拆迁方向业务。曾先后任职于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公司法务部门,有一定的法律行业工作经历,熟悉检察系统、公司法律风险规避等具体实务。
土地证改户主,即土地使用权变更,需根据土地性质(国有或集体)及变更原因(买卖、赠与、继承等)准备材料并遵循相应流程。
1)通用流程与材料准备
1. 准备材料:包括变更登记申请书、双方身份证明、原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及根据变更原因(如买卖、赠与、继承)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 提出申请:向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
3. 审核与勘察: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可能进行实地勘察以核实土地情况。
4. 公示与审批:对变更申请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通常不少于一定天数(如15天),无异议后审批发证。
2)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户主
▷ 适用情形:常见于二手房买卖、赠与、继承等。
▷ 额外材料:如买卖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及税费缴纳凭证;赠与需提供赠与公证书及双方关于土地赠与的协议;继承需提供遗嘱公证书或法定继承公证书及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 特殊流程:重大土地使用权变更可能需要额外公告期。
3)集体土地使用证变更户主
▷ 适用情形:主要适用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的宅基地转让、继承等。
▷ 额外材料:如转让需提供宅基地转让协议(需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并盖章)、双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继承需提供继承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 特殊流程:需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变更申请,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公示环节可能在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
法律分析:
需要更换承包证户主名字。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四条 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可以更改的,需要由农户家庭成员共同协商,推举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向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提出变更代表人和家庭人口的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变更的书面请求;(二)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
第十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上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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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如何更改土地使用权户主名字,土地如何更改户头
内容投稿:水月岚
内容审核:于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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