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以及与征拆相关行政、民事交叉业务;善于从不同角度出发,结合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处理疑难案件,从实质上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店面拆迁碰到合同到期的问题,主要涉及到租赁合同的终止以及拆迁补偿的权益分配。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1)租赁合同到期后的法律效果
1. 合同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这意味着,当店面租赁合同到期时,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自然终止,承租人需将店面交还出租人。
2. 权益分配:合同到期后,若店面面临拆迁,由于承租人对店面的使用权已经终止,因此通常不具备获得拆迁补偿款的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合同解除或终止后,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也随之终止。
2)拆迁补偿的相关规定
1. 搬迁费: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但此费用通常支付给房屋所有权人,即出租人。
2.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若店面拆迁导致承租人停产停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承租人可能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而获得补偿。但具体补偿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且通常需与出租人协商分配。
3)合同到期与拆迁时间点的考量
1. 合同到期前拆迁:若店面在租赁合同到期前被拆迁,则可能涉及到租赁合同的提前解除。此时,承租人可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并依据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处理剩余租金及补偿事宜。
2. 合同到期后拆迁:如前文所述,合同到期后拆迁,承租人通常不再享有店面使用权,因此也不具备获得拆迁补偿款的资格。但承租人可与出租人协商,看是否能就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等获得一定补偿。
店面拆迁碰到合同到期时,承租人应首先明确自己的合同地位及权益分配情况。在合同到期的情况下,承租人通常不具备获得拆迁补偿款的资格,但可与出租人协商处理相关补偿事宜。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的赔偿方式有:
1、异地安置
2、回迁安置
3、给付一定的补偿金。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合同到期是否有拆迁补偿需分情况看。
若房屋因拆迁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有权获得一定补偿。
首先是搬迁补助费,用于弥补承租人搬迁产生的费用。其次,若因拆迁造成承租人停产停业,会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补偿标准通常依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但具体补偿事宜,需结合租赁合同约定以及当地拆迁政策来综合判断。若合同对拆迁补偿有明确约定,依约执行;
若合同未约定,可参考当地普遍的拆迁补偿办法。
建议及时与拆迁方沟通,了解补偿政策,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协商补偿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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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拆迁合同到期怎么办,合同到期拆迁还能补偿吗
内容投稿:严桂志
内容审核:刘一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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