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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户口迁出拆迁有没有补偿吗,嫁出去的女儿户口迁出去了还有土地补偿款吗

白云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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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 征地拆迁 房屋征收

白云杰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征地拆迁经验,迄今为止已参与办理征地、征收、拆迁及房屋纠纷等类型案件百余件。工作态度严谨认真,工作效率高,服务意识强,善于运用多层次、多元主体的纠纷解决方式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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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户口迁出拆迁有没有补偿吗,嫁出去的女儿户口迁出去了还有土地补偿款吗

一、嫁出去的女儿户口迁出去了还有土地补偿款吗

嫁出去的女儿,即使户口迁出去了,也有可能享有土地补偿款,这主要取决于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户口迁入地的具体情况。

1)如果女儿出嫁后,在新的居住地并未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那么她仍然保留有原村集体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原村集体土地被征收或征用,她有权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款。

2)如果出嫁女儿的户口迁入了小城镇,并且根据《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她仍然保留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娘家土地被征收或征用,她同样有权获得土地补偿款。

如果出嫁女儿在新的居住地已经取得了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且以新居住地的承包土地作为基本生活保障,那么在原村集体土地被征收或征用时,她可能就无法获得土地补偿款了。

总的来说,嫁出去的女儿是否享有土地补偿款,取决于她是否保留有原村集体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户口迁入地的具体情况。在具体操作中,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来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土地补偿款的分配通常是由村集体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来进行的,因此,如果出嫁女儿符合获得土地补偿款的条件,她应该及时向村集体了解相关政策和程序,并按照规定的流程来申请土地补偿款。

以上分析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特别是第二十七条和第三十一条,这些法律条文明确保护了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女儿户口在娘家拆迁可以分房子吗

女儿户口在娘家拆迁是否可以分房子,视情况而定:

1、一般来说,若是出嫁的女儿户口没有迁出去,遇到拆迁的时候就有房子分。因为没有迁移户口就代表没有在新的地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村集体是不能随意收回出嫁女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所以出嫁的女儿在这种情况下还应该和其他村民一样享受拆迁相关的征地补偿

2、如果出嫁的女儿户口迁出了,但是迁入的是小城镇,根据法律规定,承包期内迁入小城镇落户按承包人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而拆迁只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就能享受拆迁相关的补偿。如果有分配安置房,出嫁女也是有房子分的。如果出嫁的女儿户口迁入了其它的村,并且已经获得了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那么拆迁就没有房子分了。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三、拆迁补偿嫁出去的女儿有赔偿吗

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女儿在拆迁前已将户口迁出,且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或宅基地等权益,那么其在原居住地的相关权益一般不应被剥夺,仍可能有拆迁补偿份额。

若女儿虽出嫁,但户口未迁出,仍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权利,通常应获得相应拆迁补偿。

关键在于其是否具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这是判断能否获得拆迁补偿的重要依据。

可依据户籍关系、是否在当地生产生活、是否以农村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等因素综合判定。

若对补偿有异议,可通过协商、申请裁决或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与本文相关的参考案例(内容来源于网络收集)

周某某、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街道××村××组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原告周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给付原告土地征收补偿分配款30199元;

2.本案诉讼等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2.本案案由应是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权益纠纷,而不是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因为被答辩人户口虽然在横冲村上磨石组,但其并没有分得山、田土地,也没有取得上磨石组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空挂户”,不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不享有上磨石组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

被告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街道××村××组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周某某2021年至2022年分配土地征收补偿款1406元/每人、分配土地征收补偿款5100元/每人、分配土地征收补偿款11073元/每人、分配土地征收补偿款12620元/每人,共计30199元(在实际分配时,如参与分配的人数发生变化,则原告方的实际分配金额以总土地征收款金额÷实际参与分配人数的计算结果为准),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卢某某1、卢某某2继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继承纠纷案件,上诉人卢某某1上诉请求:

撤销原判,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诉讼请求;

本案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上诉人虽嫁出本乡,但并未在嫁入村取得农村土地承包地,有权参与案涉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上诉人户口被迁出系上诉人暗箱操作,上诉人已在派出所进行核实,原审认定郭某某上门女婿的身份,否定上诉人家庭成员身份与法律规定不符。

由被上诉人卢某某2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上诉人卢某某1、原审第三人卢某某3、卢某某4房屋拆迁补偿款每人33000元,一审案件受理费4450元,由上诉人卢某某1负担3000元,由被上诉人卢某某2承担1450元。

文某某、伍某某支等共有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共有纠纷案件,文青某某提出诉讼请求:

判令伍某某、文书玉、向左某某、文某某支付文青某某补偿款49985元。

文青某某认为,文青某某出嫁前属于家庭承包经营者其中一员,且出嫁后没有另外调整有责任田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等规定,文青某某应当分得补偿款。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计525元,由文青某某负担,驳回文青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与本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用(来源政府网[flk.npc.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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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女儿户口迁出拆迁有没有补偿吗知乎,女儿户口迁出还能迁回吗

内容投稿:褚彤

内容审核:白云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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