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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哪个部门可征收,集体土地的征收部门是国土局吗

王彤律师

王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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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哪个部门可征收,集体土地的征收部门是国土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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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哪个部门可征收,集体土地的征收部门是国土局吗

一、集体土地的征收部门是国土局吗

集体土地的征收部门并非单一指向国土局,而是主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实施。以下是关于集体土地征收部门的详细解析:

1)主要管理部门

1.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如原国土资源局,现多已更名为自然资源局)是征收土地的主要管理部门。它们负责制定和执行土地征收政策,进行土地调查、评估,组织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为征收主体,市、县级人民政府具有作出征收决定的关键权限,并负责组织调查登记、拟定并公布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及在符合条件时作出征收决定。

2)协同配合部门

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外,还涉及多个部门的协同配合:

1.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拟征收土地是否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以及是否符合农业生产规划和相关政策要求。

2. 财政部门:负责筹集和支付征地补偿费用,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确保被征地农民能够享受到应有的社会保障待遇。

3)征收流程中的部门职责

在集体土地征收的具体流程中,各部门也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如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并听取意见、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及申请土地征收审批等。

二、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农村征地的程序如下:

1、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

3、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4、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5、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6、区县国土房管局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7、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公告

8、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依照征地补偿、安置费方案向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三、一般村集体征收土地该谁管

农村土地征收归国土局管。

农村土地征收应当履行报批手续、获得省政府批准,征地时应由村民委员会与政府征地办公室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协议,进行合理补偿。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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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集体土地哪个部门可征收使用权,集体土地征收适用什么法律

内容投稿:沈俊

内容审核:王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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