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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可以单独发证吗,土地确权证想单独办一张可以吗

刘育初律师

刘育初律师

主办律师 行政诉讼 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

执业至今办理了上百件案件,致力于有效解决各类行政、民商事争议,业务范围遍及全国范围。深耕行政征收、行政执法、行政赔偿等行政领域,善于从多个角度研究问题,分析处理疑难案件,实质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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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可以单独发证吗,土地确权证想单独办一张可以吗

一、土地确权证想单独办一张可以吗

土地确权证可以单独办理一张,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相关法律程序。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1)法律依据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三条,不动产的变更登记,包括土地确权证书的分开或合并,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即可申请办理。这为土地确权证的单独办理提供了法律基础。

2)单独办理土地确权证的条件

1. 权属清晰:申请单独办理土地确权证的土地,其权属必须清晰无争议。这意味着土地的使用权、所有权等必须明确,且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或法律争议。

2. 符合规划:单独办理的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要求。这包括土地的用途、开发强度、建筑密度等各项指标,均需符合规划标准。

3. 独立使用功能:申请单独办理的土地应具有相对独立的使用功能和条件,如独立的出入通道、基础设施配套等,能够独立进行开发建设和使用。

3)单独办理土地确权证的流程

1. 提出申请: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或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单独办理土地确权证的申请,明确表达分开证书的意愿,并说明具体原因和依据。

2. 审核资料:相关部门会对提交的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土地的权属情况、使用情况以及是否存在纠纷等。

3. 实地勘测:审核通过后,部门会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实地勘测,测量并确定土地的边界、面积等信息。

4. 公示与异议处理:勘测完成后,会对土地登记的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如在公示期内收到异议,需及时处理并解决。

5. 登记发证:若公示期内无异议,相关部门会为申请人办理新的确权证书。

二、办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哪些手续

1)办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哪些手续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各种潜在的历史矛盾十分复杂,必须采取积极、稳妥、慎重的办法逐步推进,一般按6个步骤开展工作:

(1)宣传发动。要把确权登记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遵循原则等,通过致农民朋友一封信、编印操作手册,召开乡、村、组干部动员会和农民群众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将基层干部群众的思想广泛发动起来,调动他们积极主动参与。

(2)清查核实。将历史资料、地块现状、群众反映、争议纠纷等有关资料、情况要一一摸清查实,切实做到资料全、数据真、情况准,为开展确权登记奠定扎实基础。

(3)调绘勘测。由专业测绘人员为主、组织农民代表参与,依据二轮承包合同及权证等资料,对农村承包土地进行调绘勘测,力求精准实。

(4)张榜公示。将清查的历史资料、调绘勘测初步结果在村民集中活动场所,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全体村民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要由农户签字认可。有异议的要对(2)、(3)二个步骤重新核查,核查结果再次张榜公示,直至绝大部分农户签字认可。对极少数仍存异议的,暂缓确权登记。

(5)登记颁证。经公示无异议的农户承包土地,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颁证,并将结果再次公示,确认无异议后向承包农户发放权证。

(6)归档管理。将本次各阶段相关资料按纸质和电子两类分门别类、归集整理、全面系统、科学建档,由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分别妥善保存,并按要求为今后查阅打好基础。

2)家庭承包方式。

A、准备前期资料。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台帐、登记簿、农户信息等资料,形成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处理国土“二调”或航空航天影像数据,形成用于调查和实测的基础工作底图。B、入户权属调查。根据基础工作底图和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入户实地进行承包地块权属调查,由农户进行确认。对存在争议的地块,待争议解决后再登记。

C、测量或标注地块成图。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的“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技术规范”要求对承包地块进行测量或标注和绘图,并标注地块编码和面积,形成承包土地地籍草图。

D、公示审核。由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组审核地籍草图后,在村内公示。对公示中农户提出的异议,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确认后作为承包土地地籍图,由村上报所在乡(镇),汇总并核对后上报县政府。

E、建立登记簿。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按照统一格式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应当采用纸质和电子介质。为避免因系统故障而导致登记资料遗失破坏,应当进行异地备份。如果条件允许,应采取多种方式多地备份。

F、发放承包经营权证书。依照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记载内容,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G、资料归档。按照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0〕12号)规定,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整理登记相关资料并归档。

3)其他承包方式。

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依法承包农村“四荒”地的,当事人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办理登记,颁发经营权证。对境外企业、组织和个人租赁农村集体土地,暂不予登记。

国有城镇土地使用证和农村土地使用证这两个证件所代表的土地性质是不同的,因为我国的集体土地是归农民所有的,农户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后,肯定也需要有农村土地使用证来确权的。

可能多数的农户不太了解我国对于土地的相关管理法规,因此才有人比较疑惑,在我国农村土地使用证个人可以办吗?

三、在我国农村土地使用证个人可以办吗?

农村土地使用证本来就是需要个人去当地国土资源局办理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所以,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

另外,农村土地属于集体土地,只能由村集体成员申请集体土地使用权。

只有在乡政府规划中,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征用,土地性质才能由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才能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与本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用(来源政府网[flk.npc.gov.cn])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三条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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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确权可以单独发证吗现在,土地确权证能代替房产证吗

内容投稿:傅伊

内容审核:刘育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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