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海军,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致力于征地拆迁、土地纠纷、建筑房产法律事务研究。
协议动迁与征收并无绝对的优劣之分,选择哪种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法律性质、主体、目的、程序、强制性和补偿标准等因素。
1)法律性质与依据
1. 协议动迁:非严格法律术语,通常指拆迁方与被拆迁人通过协商达成的拆迁补偿协议,主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规定,强调意思自治。
2. 征收:具有明确法律规定的行政行为,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行政法规进行。
2)主体与程序
1. 协议动迁:主体多元化,可以是政府、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他企事业单位,程序相对灵活,主要通过谈判协商确定拆迁事宜。
2. 征收:主体特定为政府或政府授权机构,程序严格且复杂,包括拟定补偿方案、公告征求意见、风险评估、作出征收决定等法定步骤。
3)强制性与补偿标准
1. 协议动迁:基于双方自愿,不具有强制性,补偿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2. 征收: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政府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补偿标准明确法律规定,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不得低于市场价格。
4)适用情境
1. 协议动迁:适用于商业开发等营利性项目,被拆迁人协商空间较大,但可能耗时较长,缺乏强制力。
2. 征收:适用于公共利益项目,如国防、基础设施建设等,效率较高,补偿相对有保障,但公共利益界定可能存在争议。
土地征收和征用区别是:
1、本质区别,土地征收,征收人的土地所有权因国家的征收而消灭,土地征用,用完后仍将土地归还原土地所有人
2、审批机关不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集中在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土地征用的审批权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3、补偿不同,由于土地征收是所有权的转移,其补偿较土地征用而言要高一些。征收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而征用土地只是补偿原土地使用者在征用期间不能从事农业生产的土地补偿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没有安置补助费
4、实施程序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由于土地征收是所有权的转移,因此土地征收的程序比土地征用的程序更为严格
5、土地用途不同,征收土地是以转移所有权为前提进行的,故征收土地时,土地的用途往往是修建永久性建筑等,而征用土地是不以转移所有权为前提进行的,且征用土地多发生于临时性的社工建设场地、地质勘探、抢险救灾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征收拆迁好。
1、协议拆迁协议拆迁适用于商业开发项目,一般是由开发商主动和房屋所有权人商量房屋拆迁事宜。
由于协议拆迁为开发商出面主导,更具有商业活动的特征,因此拆迁补偿相对更加丰厚,但同时也具备一定的风险;
2、征收拆迁
征地拆迁是指国家征地管理机关或有关授权机关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征收、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并将土地上的房屋予以拆除,对房屋所有人和房屋使用人予以补偿安置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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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拆迁和征收哪个更好申请房屋,拆迁和征收一样吗
内容投稿:沈岚颖
内容审核:杨海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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