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方案的制定部门主要依据拆迁类型和地区管理规定来确定,一般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或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拟定。具体分析如下:
1)城市房屋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1. 拟定主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屋征收部门(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等)负责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2. 审批与公布:拟定的补偿方案需报市、县级人民政府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政府会根据公众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2)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1. 拟定主体: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等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调查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情况,为拟定方案提供数据支持。
2. 审批与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后,需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并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等的意见。若多数成员认为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政府应组织听证会并根据情况修改方案。方案通过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3)方案制定的共性要求
无论是城市房屋拆迁还是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方案拟定均需遵循公众参与原则,通过公告、听证等形式保障被征收人知情权与参与权。政府需根据反馈意见修改方案,确保最终方案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1)拆迁办属于哪个部门1、征地拆迁办属于房屋征收部门,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下来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二、强制拆迁怎么办1、及时报警,敦促警察对非法强拆立案调查,科学的做法是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警察在接到公民报警后,有出警的义务。如果警察到达现场未阻止非法强拆的行为,属于不作为。如因故未能到达现场, 当事人可在事后到县公安局书面报警,警方有义务对破坏公民财产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如果不立案,属于不作为,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促使警察立案调查
2、摄影摄像,固定现场证据,在摄影摄像时,当事人应注意,摄影不要靠太近,以避免摄像设备被抢夺或损毁,但摄录的画面一定要清楚,包括强拆实施过程,参与强拆的人员情况都要摄入画面。最好同时有一人近前录音,在录音中能够辨别现场人员在强拆实施过程中的身份,职责等
3、及时委托律师介入,调查取证,提起诉讼,如果个人的房子已经被强拆了,简单说就是有人以暴力手段侵犯个人的财产权,无论是个人还是政府实施了这一行为,对于当事人来说,通过司 法途径都是唯一办法,如果是个人实施了这一行为,那么涉及到刑事犯罪,应敦促警察立案调查,在检察机关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要求犯 罪嫌疑人进行赔偿。
征地拆迁归房屋征收部门管辖,对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有争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征地由哪个部门决定,,征地拆迁方案由哪个部门出 ”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拆迁征地由哪个部门决定的,征地拆迁办是什么单位
内容投稿:赵世
内容审核:司秉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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