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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前户口迁入,拆迁前多久把户口迁入有效

白玲律师

白玲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件 集体土地征收案件 征收拆迁群体性案件

从事法律工作14年,坚持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拆迁相关领域及群体案件纠纷中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一切从当事人利益出发,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公平合理的补偿,以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宗旨。

摘要:本文介绍房屋拆迁前户口迁入,拆迁前多久把户口迁入有效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迁入多久后才能算是在拆迁前迁户口?,迁户口要多久,户口迁出去了拆迁还有份吗,拆迁过了户口还能迁吗,拆迁需要迁户口吗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房屋拆迁前户口迁入,拆迁前多久把户口迁入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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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前户口迁入,拆迁前多久把户口迁入有效

一、拆迁前多久把户口迁入有效

通常情况下,拆迁前一两年,就将被拆迁人的户口冻结了,主要是害怕担心新入户口,以此来获得更多的补偿。等到拆迁补偿确定之后,户口便解冻,就可以迁户口了。不过每个地方的规定不一样,并且进度存在差异,具体时间以当地政策及拆迁进度为准。

一旦拆迁范围确定之后,当地公安机关便暂停办理向拆迁范围内迁入居民户口的业务,但是实践中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允许户口迁入,例如:

1、在拆迁范围内有常住户口的家庭的新生儿;

2、与常住户口人员结婚的人员;

3、复员、专业、退伍军人或者回国、退职、退休、退学等人员回本市原户口,且本市有直系亲属户口在,这类情况允许迁入;

4、按照有关政策,经过市、区(县)公安批准进入此入户口的情况等等。

房屋拆迁合同内容有:

拆迁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处理方式:

1、行政裁决

国务院令发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行政或司法强制

(1)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

(2)司法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

3、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_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_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拆迁过了户口还能迁吗

法律分析:

如果是户口已经转出,拆迁按照户口安置,那就没有你的份了。

但是如果为上学将户口迁出,而现在户口还挂在学校的集体户口上,那可以要求将户口迁回。

可以分的安置费用。

如果不愿意迁回或已经转出集体户口落在其他地址了,就没有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

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

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三、迁入多久后才能算是在拆迁前迁户口?

本文讲述了户口与房屋所有权的关系以及拆迁合同的有效期。

指出户口与新房所有权无直接关系,而房屋所有权则是指房屋所有人对其所有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如果户口同时也是房产的所有人,则拆迁后有权得到新房所有权;

如果不是所有人,则无权得到新房所有权。

同时,拆迁协议的有效期为从签订那天起到拆迁补偿完全到位,如果拆迁部门依法强拆,则拆迁协议无效。

法律分析

在拆迁前,将户口迁入的时间长短与是否能够拥有新房所有权没有直接关系。

户口是指户籍,是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制作的法律文书,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

而房屋所有权则是指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是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所有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如果户口同时也是该房产的所有人,那么拆迁后就有权得到新房所有权,如果不是该房产的所有人,则无权得到新房所有权。

实际上,现在很多人为了升学或就业需要,会采取寄户方式取得户口,也就是户口挂靠,其户口登记地与居住地不一致,但户口落在集体户或落在与其无直接亲戚关系的家庭户中的人,以及没有在户口登记地居住,只在户口登记地落户口的人,这种方式并没有拥有房屋所有权。

二、房屋拆迁合同的有效期是多久

(一)拆迁协议有效期是从你们签订协议的那天起到一切补偿结束后,这就是有效期,在签订房屋拆迁合同之日起到拆迁补偿完全到位,房屋拆迁合同都属于有效期。

(二)除非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当事人可以主张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合同期效立即到期无效。

(三)如果因为房屋拆迁合同有异议,双方协商有效期的也可以另做规定,可见只要我们订立的房屋拆迁合同,无特殊情况我们就要按照合同相关规定履行义务和主张权利,如果在合同规定的搬迁期限内,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又无明确证据向相关部门提出行政裁决、诉讼的,拆迁部门可以依法强拆,如果签订了房屋拆迁合同,因补偿纠纷提出异议的可以行政裁决、诉讼等等。

所以,

结语

拆迁前将户口迁入的时间长短与是否能够拥有新房所有权没有直接关系。

房屋拆迁合同的有效期是从签订协议的那天起到一切补偿结束后,这是有效期。

除非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当事人可以主张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合同期效立即到期无效。

因此,在拆迁前,我们应该了解自己的户口情况,以便在拆迁时能够依法获得新房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

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四、迁户口要多久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五、户口迁出去了拆迁还有份吗

法律分析:

如果是户口已经转出,拆迁按照户口安置,那就没有你的份了。

但是如果为上学将户口迁出,而现在户口还挂在学校的集体户口上,那可以要求将户口迁回。

可以分的安置费用。

如果不愿意迁回或已经转出集体户口落在其他地址了,就没有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

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

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六、拆迁需要迁户口吗

法律分析:

可以的,只要当事人符合户口原籍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并且原籍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就是可以回原籍落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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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拆迁前户口迁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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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前户口迁入,户口迁出去了拆迁还有份吗

内容审核:白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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