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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兄妹拆迁,父母不在了 土地和宅基地确权证归谁

毕文芳律师

毕文芳律师

主办律师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民事纠纷

擅长案件类型涵盖房屋征收拆迁、土地征收、房屋土地腾退、违建拆除以及其他非典型不动产侵权相关的行政、民事纠纷,涉及私房、公房、商铺、厂房、农村宅基地、耕地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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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兄妹拆迁,父母不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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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兄妹拆迁,父母不在了 土地和宅基地确权证归谁,兄弟姐妹拆迁分房

一、父母不在了 土地和宅基地确权证归谁

父母不在了,其土地和宅基地确权归属问题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1)土地确权归属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发包方有义务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因此,父母死亡后,只要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还在承包期内,就仍然归其子女所有,村集体不会收回。

2. 若父母拥有多名子女,且去世前未立下遗嘱,则土地确权由其所有子女平等地继承。子女们可以协商选择平均或者不平均地分割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

3. 地随屋走,宅基地上的房屋在老人去世后可以继承给子女。同理,宅基地的使用权在房屋存续期间也归属子女。但若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且已按一户一宅政策分配了其他宅基地,则无宅基地使用权继承资格。不过,宅基地上的房屋根据继承法仍可由子女继承,继承的房屋坍塌后不能重建,房屋消失后,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

2)宅基地确权与拆迁归属

1. 老人去世个人对宅基地仅拥有使用权,不拥有所有权,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老人去世后,宅基地不是遗产,不能依法继承,但集体经济组织不收回使用权,归本户内余下人员共有。

2. 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和无期限性,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相关联,具有一定社会保障功能。若权利人长期闲置不用,应视为放弃权利,由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

3. 宅基地确权如果拆迁,归宅基地的持证人。对于收回的宅基地,已办理确权登记的,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土地登记。农户再申请宅基地建房时,需重新依照审批程序批准,待房屋建成并实地检查合格后,按规定登记发证。

3)宅基地使用权特点与限制

1. 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用途具有限制性,不得随意转让、出租或抵押。

2. 权利人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应积极利用,不得长期闲置。对于闲置不用的宅基地,集体经济组织有权无偿收回,以有效利用土地。

3. 宅基地使用权的特点还包括福利性和无期限性,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连,体现了农村社会保障的功能。

二、最高法司法解释规定承包土地征收补偿款归 包户还是所属村民小组

承包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归属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可以明确如下:

1)承包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归属

承包土地被征收时,补偿款的归属需根据补偿款的具体类别来确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实施条例,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则归承包人所有。

1. 土地补偿费: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补偿费是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用于补偿其因土地被征收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这部分补偿费不属于土地承包人,而是归集体所有。

2.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是支付给承包人的,因为承包人享有承包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并承担对土地的经营管理责任。因此,当土地被征收时,承包人有权获得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

2)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承包人所有。

3)特殊情况说明

在土地流转的情况下,如果承包地已经流转给他人,那么土地补偿费仍然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则应归实际使用权人所有。同时,如果流转合同中另有约定,则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承包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归属需根据补偿款的具体类别来确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则归承包人所有。这一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实施条例的精神,也保障了各方的合法权益。

三、三清三拆的政策文件

三清三拆的政策文件主要依据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该政策涉及的三拆主要是指拆危房和残破建筑、拆违章建筑、拆旱厕,旨在改善农村居民的住房环境,并杜绝违规违建以及违法占用土地等行为。在进行三清三拆工作时,必须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具体来说,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房屋应当给予被征收人公平、合理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补偿的标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不降低。

因此,三清三拆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确保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政府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补偿方案,以最大程度地减少被拆迁人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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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最高法司法解释规定承包土地征收补偿款归 包户还是所属村民小组,三清三拆的政策文件

内容审核:毕文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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