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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权宗地指界,土地权属调查时邻宗地不配合指界签字怎么办

高华君律师

高华君律师

主办律师 征地拆迁 民商事

秉持专业、严谨、负责的执业理念。从事法律工作已逾15年。自2011年执业以来,致力于房地产相关的行政诉讼类及民商事类法律业务,并结合办案实务潜心钻研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理论,征地、拆迁类法律业务办案经验丰富,竭力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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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权宗地指界,土地权属调查时邻宗地不配合指界签字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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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权宗地指界,土地权属调查时邻宗地不配合指界签字怎么办,集体土地使用证宗地面积

一、土地权属调查时邻宗地不配合指界签字怎么办

土地权属调查时邻宗地不配合指界签字,可采取以下措施解决:

1)友好协商与沟通

1. 主动沟通:首先尝试与邻宗地权利人进行友好沟通,了解其不配合的具体原因,可能是对调查内容存在误解,或是对土地边界等问题有异议。

2. 解释说明:向其详细解释土地权属调查的目的、意义及签字确认的重要性,同时展示相关法律文件和调查资料,以消除其疑虑。

3. 协商解决方案:针对提出的问题和异议,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如对土地边界有争议,可邀请专业测绘机构进行现场测量,明确边界位置。

2)寻求第三方协助

1. 基层调解组织介入:若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可向当地的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求助,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有责任和义务协助解决村民之间的纠纷。

2. 政府部门调解: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可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因此,可向乡镇政府申请调解,由政府部门出面协调解决。

3. 启动违约缺席指界程序: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国土资源局提交土地使用证申请,并详细说明邻居不签字的情况。国土资源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启动违约缺席指界程序,以确保土地权属调查的顺利进行。

3)依法处理

1. 行政确权:若经过多方努力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且土地权属存在争议,可向国土资源局提出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申请。该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历史资料、实地勘查等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土地权属的行政确权决定。

2. 法律途径:如认为邻宗地权利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且对自己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可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土地权属及责令邻宗地权利人履行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的义务。

二、集体建设用地能不能办理土地证手续

集体建设用地能否办理土地证手续,答案是肯定的。集体建设用地,作为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其土地使用证的办理需遵循一定的程序。

1)集体建设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

1. 申请

- 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 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 提供土地权属材料。

2. 调查

- 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

- 申请人需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

- 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3. 审核

-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

- 审核内容包括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4. 审批

- 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

- 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2)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明确了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经营、管理主体。

- 相关土地管理法规及实施条例也提供了土地调查、登记和发证的具体依据。

3)注意事项

- 在办理集体建设用地土地证时,应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

-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 如需改变土地用途,应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集体建设用地是可以办理土地证手续的,但需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调查、审核和审批。在办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三、农村土地如何确权

农村土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经过申报、权属调查、审核与公告、审批、登记注册、颁发土地权利证书等登记规定程序,确认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农村土地确权的步骤如下:

1)申请确权登记

各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具有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别填写土地登记申请表,并在《集体土地权属调查表》指界人栏目和宗地图一侧签字盖章进行确认,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

2)权属审核和公告

土地登记人员需按规定完成对土地登记申请及所提交的资料进行权属审核,之后填写土地登记审批表和初审意见。同时,需将拟登记的宗地情况在所在区域进行公告。

3)审批和注册登记

公告无异议的宗地,会由县政府对审核结果进行审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根据审批结果以宗地为单位填写土地登记卡、编制登记簿,并以权利人为单位填写土地归户卡、编制土地归户册。

4)颁发土地权利证书

最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根据注册登记结果,代表县政府向土地权利人发放土地权利证书,完成土地确权。

在整个确权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土地确权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项目 技术总结

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项目的技术总结主要涉及该项目的实施流程、技术要点以及最终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以下是详细的技术总结:

1)项目背景与依据

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项目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而开展的。该法第十二条明确指出,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旨在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2)技术实施流程

1. 申报与资料收集:项目启动后,首先由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并按户为单元填写。同时,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这些资料将作为后续权属审核的重要依据。

2. 权属调查与界址确认: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实地调查,包括宅基地的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在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需共同指界,并对双方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

3. 审核与公告:调查完成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以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4. 审批与注册:公告期满且无异议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并报请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随后,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

5. 颁发土地证:最后,经过一系列严格的审核和审批流程后,将为符合条件的宅基地使用权人颁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完成。

3)技术要点与难点

1. 权属清晰:确保每宗宅基地的权属清晰是确权登记发证的关键。在调查过程中,需要仔细核对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确保无争议。

2. 界址准确:界址的准确划定对于维护土地权益至关重要。因此,在权属调查阶段,需要采用专业的测量技术和设备,确保界址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信息透明:通过公告和审批流程,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这有助于增强农民对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项目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涉及多个环节和专业技术。通过严格的实施流程和技术要点把控,可以确保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为农民的土地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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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集体建设用地能不能办理土地证手续,农村土地如何确权

内容审核:高华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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