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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违法强拆,房屋所有权丧失吗?

摘要:在房屋被征收方强拆后,房屋的所有权归谁?归被拆迁人还是国家?遭到违法强拆被拆迁人应该怎么办?接下来在明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相关内容。
房屋违法强拆,房屋所有权丧失吗?

征地拆迁的时候,我们会看见因为各种原因遭到强拆的被拆迁人。那么大家知道房屋违法强拆,房屋所有权丧失吗?本篇文章在明小编给大家答案!

一、房屋违法强拆,房屋所有权丧失吗?

根据《物权法》第28条,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征收生效的时候就是被拆迁人丧失房屋所有权的时候。一般来说,征收生效就是被拆迁人和征收方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时候。那么如果被拆迁人遭到征收方的违法强拆,应该怎么算呢?根据《征补条例》,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由此可见,被拆迁人的房屋遭到强拆,被拆迁人应该尽早联系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拆迁律师提起上诉,在诉讼期间房屋的所有权还是归被拆迁人所有,直至诉讼结束、被拆迁人拿到合理补偿,房屋的所有权方可转移。

二、什么是违法强拆?

除以下几种情况的强制拆迁都属于违法的:

1、被拆迁人的房屋属于违建,比如缺少某些证件、擅自更改土地性质。

2、被拆迁人已经拿到合理的安置补偿,但是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搬迁。

3、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搬迁,或者被拆迁人对征收中的某一环节有异议但是在规定期限内未提起诉讼的。

三、房屋违法强拆,被拆迁人可以申请哪些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之规定以及第三十六条第(三)项(四)项“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之规定,如果房屋被违法强制拆除而灭失,客观上则不具备恢复原状的可能性,房屋所有权人可以要求以支付赔偿金的方式对其所受到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如果房屋主体结构未被破坏,则仍然可以要求恢复原状。当然,仍需要考虑是否有恢复原状的必要性。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违法强拆,房屋所有权丧失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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