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王威律师代理的上海浦东新区俞某某、朱某某行政复议新场镇人民政府所作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案件,经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审理,作出浦府复决字(2022)第379、第47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新场镇人民政府所作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委托人的诉讼权利初步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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