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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房屋拆迁有哪些新政策需要特别注意的?

摘要:房屋拆迁政策是关于拆迁各项内容的有关规定,不同地区对其拆迁政策的规定不尽相同,那么拆迁方面的新政策有哪些?要注意什么问题?
现在房屋拆迁有哪些新政策需要特别注意的?

  一、先补偿,后搬迁。

  在房屋拆迁中,一般来说,拆迁方和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后,然后给予一定的补偿安置费,房子就不是你的了。有的时候,拆迁方会先给一部分安置费,然后再分期支付补偿款,甚至,到后来出现拖欠等现象。现在这样的拆迁补偿程序是不被允许的,现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第一款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因此,拆迁新政策规定房屋补偿款没有到位时,被拆迁人有权拒绝搬迁。

  二、补偿价值对等

  以前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不太规范,很多被拆迁人拿到的补偿款,根本无法在相同地段买到同价值的住房,被拆迁人的生活水平无法得到保障,实际上这是以前的补偿方法。现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第一款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因此,拆迁新政策规定补偿标准可以参照同地段的房屋价格进行赔偿。

  三、自主选择补偿方式

  以前对于被拆迁人的补偿,一般都是根据拆迁方的规定,要么给只给钱,要么只给房子,没有考虑被拆迁人的意愿和情况,出现了很多问题。现在这些问题都可以做到有法可依。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1条第一款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因此,拆迁新政策规定选择权在被拆迁人手中。

  四、通过暴力威胁进行拆迁

  以前当被拆迁人和拆迁方就拆迁补偿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时,有的拆迁方以暴力的方式进行强拆,或者以威胁的手段让被拆迁人搬迁,甚至对被拆迁人采取断水、断电、断气等方式胁迫被拆迁人搬迁并要求签字,这些方式今后通通都不合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以上是现在房屋拆迁的新政策的介绍,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这方面信息,可以在本网站中查询或找专业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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