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处理大型集体维权及重大行政诉讼案件。曾办理过多起集体土地征收及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案件,具备极强的法律纠纷解决能力。
法律分析:代表人诉讼确定代表人有两种情况:
1、当事人一方虽然人数众多,但是在起诉时人数可以确定的;
此时,先由全体当事人推选共同的代表人或者部分当事人推选自己的代表人;如果推选不出代表人的,必要共同诉讼情况下由当事人自己参加诉讼,普通共同诉讼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另行起诉。
2、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并且在起诉时人数不能确定的;
此时,先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再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法律分析:
代表人诉讼确定代表人有两种情况:
1、当事人一方虽然人数众多,但是在起诉时人数可以确定的;
此时,先由全体当事人推选共同的代表人或者部分当事人推选自己的代表人;如果推选不出代表人的,必要共同诉讼情况下由当事人自己参加诉讼,普通共同诉讼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另行起诉。
2、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并且在起诉时人数不能确定的;
此时,先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再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
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在代表人诉讼中,当事人可以推选的诉讼代表人的人数是几个?民事共同诉讼案件中,能推选二至五个代表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七十六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确定的,可以由全体当事人推选共同的代表人,也可以由部分当事人推选自己的代表人;
推选不出代表人的当事人,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可以自己参加诉讼,在普通的共同诉讼中可以另行起诉。
第七十七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不确定的,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
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
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
第七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代表人为二至五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明白。
民诉法:
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与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异同点是:
一是代表人诉讼的数量,其内部关系可能是必要共同诉讼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普通共同诉讼人之间的关系。
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内部关系一般为共同共同诉讼人的内部关系,诉讼标的为同一类。
二、参加诉讼的代表人数的确定性不同。
一、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是国家规定的关于处理民事案件(包括经济纠纷)的法律。
正确处理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不仅要有民法、经济法等各种实体法,还要有法律保障人民法院查明事实、明辨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制裁民事违法行为。
此外,还包括宪法及其他法中关于民事诉讼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民事诉讼的批复、指示和通知。
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都是司法程序法,它们的一些原则是共同的。
二、它可以包括以下3个方面:
(1)一般民事案件中,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有住所或者经常居所的,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2)对于侵权行为,应当向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产品生产地、销售地、侵权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对他人因产品不合格遭受财产或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有管辖权。
(3)在铁路、公路、水路、航空运输和联运中的上诉权,应向起运地、目的地或被告运输地的法院起诉。
发生铁路、公路、水上、航空事故,应当向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法是国家的基本部门法之一,是指法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因财产或者人身引起的纠纷而先行提起诉讼的行为。
民事诉讼中有几点需要注意,包括主体的合法性,起诉书的标题上要写民事起诉书的字样,送达起诉书的法院必须是辖区内的法院,这样才能保证诉讼能够按照法定程序有序正常进行。
法律分析:
代表人诉讼确定代表人有两种情况:
1、当事人一方虽然人数众多,但是在起诉时人数可以确定的;
此时,先由全体当事人推选共同的代表人或者部分当事人推选自己的代表人;如果推选不出代表人的,必要共同诉讼情况下由当事人自己参加诉讼,普通共同诉讼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另行起诉。
2、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并且在起诉时人数不能确定的;
此时,先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再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
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法律分析:
普通代表诉讼和特别代表人诉讼的区别是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
普通代表人诉讼是投资者提起虚假陈述等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且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可以依法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
特别代表人诉讼是投资者保护机构接受委托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
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第五十四条 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
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
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
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
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适用该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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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袁曼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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