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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房屋拆迁咨询热线,绍兴公积金怎么查

于艳律师

于艳律师

督导律师 行政诉讼 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

主要从事征地拆迁方向业务。曾先后任职于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公司法务部门,有一定的法律行业工作经历,熟悉检察系统、公司法律风险规避等具体实务。

摘要:本文介绍绍兴房屋拆迁咨询热线,绍兴公积金怎么查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如何查询公积金,公积金缴存单位怎么查,公积金怎么可以查,绍兴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浙江公积金怎么查询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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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房屋拆迁咨询热线,绍兴公积金怎么查

一、绍兴公积金怎么查

法律主观:

公积金提取新规定:一、绍兴公积金提取条件1、购买商品房,满足以下三种条件之一均可提取:(1)、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不动产销售发票(原件和复印件)。(2)、如果一次性付清房款但未开具不动产发票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全额付清的收款收据(原件和复印件)、银行现金缴款单(原件和复印件),并承诺不再凭购房发票申请支取。(3)、未开具发票但已办理住房贷款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贷款合同》、首付款收据(原件和复印件)、银行放贷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他需提供的表式:《住房公积金使用审批表》、《绍兴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提取配偶、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2、购买房改房:房改专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购房人如需提取配偶、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时、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住房公积金使用审批表》、《绍兴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3、购买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协议、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人如需提取配偶、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时,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住房公积金使用审批表》、《绍兴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4、购买二手房:房管部门认可的购房协议和契税证、《住房公积金使用审批表》、《绍兴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5、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在城镇的,提供县级以上规划部门出具的《浙江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农村的,提供县级以上土管部门出具的《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农村村民建设住宅用地呈报表》、并提供购买建设翻建自住住房材料支付凭证作为审批金额的依据、《住房公积金使用审批表》、《绍兴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6、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县级以上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鉴定通知书》、城建、规划部门的许可批文、《住房公积金使用审批表》、《绍兴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二、绍兴公积金提取流程:1、申请人提交合法有效凭证给单位。2、单位进行审核后在《绍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章。3、申请人持新填表格及相关资料到中心窗口申请提取。4、中心窗口审核办理并开出转账支票或拨款到申请人的公积金卡账户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绍兴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公积金查询方式如下:

1、电话查询。

职工可拨打全国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按照语音提示输入公积金类型、业务类型、查询类型,输入公积金联名卡号或者身份证、密码就能查询;

2、网上查询。

了解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信息,职工可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

3、凭医保卡查询。

职工持社会保障卡(医保卡)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综合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电脑查询终端上可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及当年缴存情况;

4、柜台查询。

柜台查询指的是查询者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的查询方法,需要携带公积金联名卡和身份证。

如果代替别人查询还需要携带被查询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和身份证。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三、如何查询公积金

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

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

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 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

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四、公积金缴存单位怎么查

法律主观:

住房公积金查询的办法:

1、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

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

2、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

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

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

3、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

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查询职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受委托人查询需携带受委托人持查询职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

携带资料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

查询(打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的,须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职工可在5个工作日后领取查询明细;

4、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

拨打公积金热线,根据提示点击自助查询,点击账户查询输入公积金账号和密码即可。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五、公积金怎么可以查

公积金查询方式如下:

1、电话查询。

职工可拨打全国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按照语音提示输入公积金类型、业务类型、查询类型,输入公积金联名卡号或者身份证、密码就能查询;

2、网上查询。

了解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信息,职工可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

3、凭医保卡查询。

职工持社会保障卡(医保卡)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综合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电脑查询终端上可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及当年缴存情况;

4、柜台查询。

柜台查询指的是查询者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的查询方法,需要携带公积金联名卡和身份证。

如果代替别人查询还需要携带被查询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和身份证。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六、浙江公积金怎么查询

绍兴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提出申请:

职工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2、审核: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职工提供的相关资料。

3、办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将提取资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中。

提取公积金的立案标准:

1、缴存时间标准:

个人需要在公积金账户中缴存一定的时间,例如在某些地区,个人需要至少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才能进行公积金提取;

2、缴存额度标准:

个人需要在公积金账户中缴存一定的金额,例如在某些地区,个人需要至少缴存了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最低缴存额度才能进行公积金提取;

3、提取事由标准:

个人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需要进行公积金提取的事由,例如购买房产、医疗救助、租房贷款等;

4、其他标准:

不同地区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可能还有其他的立案标准,例如年龄要求、住房产权等级要求等。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银行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提取公积金前最好先了解当地的政策和规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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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绍兴房屋拆迁咨询热线,公积金怎么可以查

内容审核:于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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