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维松律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曾办理湖南、河南、江西、山东、新疆、贵州、江苏、陕西、四川、重庆、广西、河北等地的大量行政征收类案件,亦擅长处理民商事纠纷,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本人将以“专业、勤勉、高效、负责”的态度,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征收临街商铺应该怎么补?
答:商铺与普通的居民住宅不同,调查、认定、评估时应当与普通居民住宅有所区别。在征收中,被征收人就商铺房屋,应当向征收方主张法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一般由被征收人与征收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达成一致,就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对营业性用房的评估,在评估方法上应当与普通住宅有所区别。
所以,被征收人应当尽量争取被征收房屋认定为非住宅房屋。您可以提供登记营业用途的产权证书、营业执照、税务明细等,作为证明房屋用途、争取合理补偿的依据。如果征收方不予认定,您还可以及时委托律师,寻求解决问题的渠道。
#临街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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