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才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业务部专职律师。
铁路建设项目征地,宅基地上几层高的楼房多轮商谈补偿谈不拢,镇政府直接出手作出了《集体土地征收附属物补偿决定书》,你说咱老百姓能认吗?
赵秀津律师团队的谭程泽律师的答案很明确:当然不能!再怎么说涉案项目也是有征地批文的重大建设项目,补偿安置自然得严格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丁是丁卯是卯去执行。县级以上政府才有权在签不下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形下作出补偿安置决定,镇政府来作明显级别不够,可以说是超越职权应予撤销,也可以说是无主体资格该确认无效。总之,这样的补偿决定咱农民绝对不能接下来,提程序将其撤掉是必须的。
个案中的情况总是复杂的,镇街一级出补偿决定或者答复履行补偿安置职责申请的事情如今并不鲜见。甚至有的个案中县级政府堂而皇之宣称自己是管大事的,像征地补偿安置某一户这种具体工作交给镇街去做就得了,犯不着自己亲自操心。不过国家的法律可是摆在那儿的,公权力也由不得县级政府私相授受。你听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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