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从事房屋征收补偿、土地征收补偿、强制拆除等征地拆迁方向业务。曾参与多起群体性征拆案件,熟悉房屋及土地征拆流程及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律程序,办案能力强,具有丰富的征地拆迁从业经历。
一、拆迁安置房分配需要公证吗
公证是自愿申请的,所以拆迁安置房进行分配时,没有强制要求要申请公证,是否进行公证,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二、拆迁补偿安置权益是否可以继承
1、原房屋所有权人在实施拆迁时尚未死亡,而是在签订了补偿协议以后死亡的,则情况有所不同,双方虽签订了协议,协议也真实有效,但其效力是一种债的效力,在进行权属登记前,因补偿所得的房屋尚未取得物权的效力。但是按原协议办理权属登记显然又不可能,因为原产权人已不能作为房屋所有权的权利主体。
2、原房屋所有权人在实施拆迁前已死亡的,因所有权的权利主体灭失,所有权也不复存在。按继承法规定,继承已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此时应先由继承人办理房产继承手续,由继承人与拆迁单位签订补偿协议,再凭该协议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证法》的规定,公证是自愿申请的,所以对安置房进行分配时,法律没有强制规定要公证,是否申请公证,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协商一致的,可以申请公证。
法律分析:
拆迁房是可以公证的。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对于拆迁房来进行公证的,公证机构将会在依法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如果存在有相反的证据可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
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法律分析:
可以。
安置房公证即对安置房的权属的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
经公证的安置房的权属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法律分析:
有用,因为安置房公证,就是对安置房权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做证明,经过公证的安置房权利会更加可靠,可以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法律分析:
拆迁房是可以公证的。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对于拆迁房来进行公证的,公证机构将会在依法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如果存在有相反的证据可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
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拆迁安置房是可以公证的。
被拆迁人取得拆迁安置房后,就安置房分割、安置房相关合同等事项可以申请公证,符合公证条件的,会出具公证书,凭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目前卖买双方的各自俩夫妻身份证及四人去公证处办理。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必须通过公证机构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只有公证后方能发生效力,否则无效。
而不需要公证就能生效的法律行为,通过公证过后,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代表公证赋予其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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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分配公证书,拆迁房可以公证吗
内容审核:杨国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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