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于行政诉讼领域,擅长处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疑难维权案件。
征地想必大家都不陌生,现在我们国家的各地区一般都是有征地的现象,对于征地我们国家规定的是有征地补偿的。各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因为各种条件的影响也都是不一样的。对于惠州市当地是有标准的。那么惠州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惠州市最新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第四章 征地拆迁补偿
第十五条 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粤国土资发〔2006〕149号)确定的征地保护标准地区类别和标准执行,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另行计算补偿。各县、区征地保护标准地区类别及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
(一)惠城区。
1.地区类别三类的有:河南岸、龙丰、江南、小金口、惠环、桥西、桥东、水口、陈江、江北。其土地补偿标准为:耕地每亩42900元(643500元公顷),园地每亩33000元(495000元公顷),林地每亩13200元(198000元公顷),养殖水面每亩元(668300元公顷)。
2.地区类别四类的有:汝湖、三栋、沥林、马安、潼湖、潼侨、芦洲、横沥。其土地补偿标准为:耕地每亩39000元(585000元公顷),园地每亩30000元(450000元公顷),林地每亩12000元(180000元公顷),养殖水面每亩40500元(607500元公顷)。
(二)惠阳区。
1.地区类别五类的有:淡水、秋长。其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耕地每亩31200元(468000元公顷),园地每亩24000元(360000元公顷),林地每亩9600元(144000元公顷),养殖水面每亩32400元(486000元公顷)。
2.地区类别六类的有:镇隆、平潭、沙田、良井、永湖、新圩、三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其土地补偿标准为:耕地每亩28600元(429000元公顷),园地每亩22000元(330000元公顷),林地每亩8800元(132000元公顷),养殖水面每亩29700元(445500元公顷)。
(三)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地区类别五类的有:澳头、西区、霞涌。其土地补偿标准为:耕地每亩31200元(468000元公顷),园地每亩24000元(360000元公顷),林地每亩9600元(144000元公顷),养殖水面每亩32400元(486000元公顷)。
(四)惠东县。
1.地区类别六类的有:平山、吉隆、大岭。其土地补偿标准为:耕地每亩28600元(429000元公顷),园地每亩22000元(330000元公顷),林地每亩8800元(132000元公顷),养殖水面每亩29700元(445500元公顷)。
2.地区类别七类的有:白花、梁化、稔山、平海、铁涌、巽寮。其土地补偿标准为:耕地每亩26000元(390000元公顷),园地每亩20000元(300000元公顷),林地每亩8000元(120000元公顷),养殖水面每亩27000元(405000元公顷)。
3.地区类别八类的有:多祝、安墩、高潭、宝口、白盆珠。其土地补偿标准为:耕地每亩22100元(331500元公顷),园地每亩17000元(255000元公顷),林地每亩6800元(102000元公顷),养殖水面每亩元(344300元公顷)。
(五)博罗县。
1.地区类别六类的有:罗阳。其土地补偿标准为:耕地每亩28600元(429000元公顷),园地每亩22000元(330000元公顷),林地每亩8800元(132000元公顷),养殖水面每亩29700元(445500元公顷)。
2.地区类别七类的有:石湾。其土地补偿标准为:耕地每亩26000元(390000元公顷),园地每亩20000元(300000元公顷),林地每亩8000元(120000元公顷),养殖水面每亩27000元(405000元公顷)。
3.地区类别八类的有:杨村、园洲、长宁、龙溪、龙华、福田、湖镇、石坝、公庄、麻陂、观音阁、杨侨、柏塘、泰美、横河、鸡笼山林场、白芒林场、汤泉林场、梅花林场、水东陂林场、罗浮山林场、下村林农场。其土地补偿标准为:耕地每亩22100元(331500元公顷),园地每亩17000元(255000元公顷),林地每亩6800元(102000元公顷),养殖水面每亩元(344300元公顷)。
(六)龙门县。
1.地区类别七类的有:龙城。其土地补偿标准为:耕地每亩26000元(390000元公顷),园地每亩20000元(300000元公顷),林地每亩8000元(120000元公顷),养殖水面每亩27000元(405000元公顷)。
2.地区类别八类的有:永汉、平陵。其土地补偿标准为:耕地每亩22100元(331500元公顷),园地每亩17000元(255000元公顷),林地每亩6800元(102000元公顷),养殖水面每亩元(344300元公顷)。
3.地区类别九类的有:麻榨、沙迳、龙华、龙江、左潭、路溪、地派、龙田、蓝田瑶族乡、油田林场、密溪林场。其土地补偿标准为:耕地每亩18200元(273000元公顷),园地每亩14000元(210000元公顷),林地每亩5600元(84000元公顷),养殖水面每亩18900元(283500元公顷)。
第十七条 征收未利用地,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的50%补偿,农民集体非农建设(含宅基地)用地,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补偿。
第十九条 青苗补偿按经科学测算的合理种植密度确定每亩最高补偿棵数,超出每亩最高补偿棵数的部分不予补偿,达不到每亩最高补偿棵数的以实际棵数予以补偿。
经济作物的青苗补偿没有明确补偿标准或参照补偿标准的,由征地双方根据经济作物生长周期、生长状况等情况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参照当时市场价格评估确定补偿。
第二十条 地上附着物中居住房屋等永久性建(构)筑物的拆迁补偿,按有宅基地安置和没有宅基地安置两种情况给予补偿。已在留用地中安排宅基地的,房屋拆迁按重置价进行补偿;没有安排宅基地的,由有资质评估机构对被拆迁的居住房屋进行评估(包含被拆迁房屋的土地价值),按评估价给予补偿。
可以看出征地补偿标准在一个地区也是有不同的征地补偿标准,惠州市当地的政府就是把惠州分为了六块,对于这六块相应的补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所以说我们需要看我们属于哪一个区域,然后进行综合的计算,最后得出来的结果就是我们的补偿结果。
征地补偿费计算方式征地补偿协议书是怎样写的?
2020拆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惠州市2022年征地补偿标准
惠州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
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二、惠州市最新征地补偿规定的项目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有关征地补偿的标准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征地补偿的落实是比较难且复杂的事项,主要是因为征地补偿涉及到拆迁人群人切身利益,如果不能妥善的处理好易引导社会矛盾。
所以在制订征地补偿标准时,需要做好调查研究,以制定合法的征地补偿标准。
三、你好,问一下针对于安徽省新的征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法律分析:
惠州市人民政府日前印发《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下称《办法》)。
新版土地征拆办法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实际,规范土地征收流程和程序,实施动态市场评估定值,且分别施以周边商品房价格10%(最高480平方米)的一次性签约补助和每户最高43.2万元的货币补偿奖励、14.4万元的限时搬迁奖励。
法律依据:
《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 新版土地征拆办法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实际,规范土地征收流程和程序,实施动态市场评估定值,且分别施以周边商品房价格10%(最高480平方米)的一次性签约补助和每户最高43.2万元的货币补偿奖励、14.4万元的限时搬迁奖励。
法律分析:
该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不安排宅基地。
对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则以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涉及的被拆迁房屋价值,无论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性质,都将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按有关规定审核确定后,按照评估价值给予补偿。
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可选择货币方式或者房屋产权置换方式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一、惠州市2022年征地补偿标准
惠州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
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二、惠州市最新征地补偿规定的项目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有关征地补偿的标准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征地补偿的落实是比较难且复杂的事项,主要是因为征地补偿涉及到拆迁人群人切身利益,如果不能妥善的处理好易引导社会矛盾。
所以在制订征地补偿标准时,需要做好调查研究,以制定合法的征地补偿标准。
三、你好,问一下针对于安徽省新的征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依据《惠州市加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应依法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支付征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费是对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的补偿。
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等三部分。
第十五条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粤国土资利用发〔2011〕21号文确定的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执行,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另行计算补偿。
各县(区)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地区类别及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具体标准如下:
(三)惠阳区。
1.地区类别五类的有:
淡水街道、秋长街道、三和经济技术开发区。
其土地补偿费标准为:
耕地每亩39000元(585000元/公顷),园地每亩30000元(450000元/公顷),林地每亩13733元(206000元/公顷),养殖水面每亩40500元(607500元/公顷),未利用地每亩12000元(180000元/公顷)。
2.地区类别六类的有:
沙田镇、新圩镇、镇隆镇、永湖镇、良井镇、平潭镇。
其土地补偿标准为:
耕地每亩35100元(526500元/公顷),园地每亩27000元(405000元/公顷),林地每亩12400元(186000元/公顷),养殖水面每亩36467元(547000元/公顷),未利用地每亩10800元(162000元/公顷)。
一、惠州征地的程序
(一)发布征地预公告。
由市和县(区)人民政府向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布征地预公告,征地预公告的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范围、面积、地类以及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土地用途、补偿登记期限等。
(二)现状拍录。
市和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用地现状进行录像记录及拍照。
(三)勘测定界。
市和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拟征收土地进行土地勘测、定界,明确拟征收土地的现状和界线。
(四)征地补偿登记。
市和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安置人数和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核实和登记,并由参加现场调查登记的地上附着物权利人代表、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代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代表签名,监察部门代表查验签名后,由财政部门审核确认。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未在政府预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以市和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核实结果为准。
(五)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市和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复核、汇总征地补偿登记情况,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六)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示。
市和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日。
(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
市和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按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的要求,书面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要求听证的,市和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组织听证;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放弃听证权利的,须有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或村民签名同意放弃听证权利的证明。
(八)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审批。
市和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公示取得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同意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或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听证情况修改完善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按程序分别报市和县(区)人民政府审批。
(九)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书。
市和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市和县(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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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淡水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惠州市2022年征地补偿标准
内容审核:黄钰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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