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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就地按,拆迁可以要求就地安置吗

马建波律师

马建波律师

主办律师 房屋拆迁和土地征收

马建波律师,男,北京著名金牌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现为北京市律师协会农业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华 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摘要:本文介绍房屋拆迁就地按,拆迁可以要求就地安置吗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拆迁是不是先安置后拆迁,拆迁安置房会不会再次拆迁,拆迁为什么不能原地安置,拆迁安置地可以转让吗,拆迁安置用地 -安置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房屋拆迁就地按,拆迁可以要求就地安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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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就地按,拆迁可以要求就地安置吗

一、拆迁可以要求就地安置吗

拆迁时,被拆迁方可以要求就地安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若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市、县级人民政府应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特别是在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的情况下,被征收人若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这表明,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方有权利要求就地或者就近安置。

二、拆迁安置地可以转让吗

法律主观:

拆迁不给安置房,当事人不服补偿协议和内容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明确规定,对于房屋征收部门所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拆迁是不是先安置后拆迁

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要先补偿后拆迁,所以被拆迁人选择产权置换补偿的,要先进行安置后拆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1、政府并没有如此多的库存现房供应拆迁户选取。

况且在土地财政的背景下,一些地方给钱比给房划算,征收方也清楚这笔账该怎么算。

  2、开发商也不会大量建设廉价的安置房,这不符合商人逐利的根本商业规律。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利润空间完全是两码事。

  3、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拆迁户选择产权调换的,必须是现房。

从法律上没有依据。

  4、从征收流程来看,时间也赶不上。

拆迁的时间往往不会太长。

从立项到征收是很快的。

而且没拿到征地批文之前,谁也无法保证项目一定能获得审批。

这种情况下,没人敢盲目建安置房。

下几种情况即所谓的违章建筑:

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4、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四、拆迁安置房会不会再次拆迁

法律分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安置房会再拆: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科技、教育、文化、环境和资源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实施的需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五、拆迁为什么不能原地安置

法律主观:

拆迁不给安置房,当事人不服补偿协议和内容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明确规定,对于房屋征收部门所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六、拆迁安置用地 -安置

法律分析:

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

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这几个问题: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

(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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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就地按,拆迁为什么不能原地安置

内容审核:马建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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