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从事征地拆迁业务至今,对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纠纷处理进行了深入学习和研究,在行政诉讼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自参加工作以来,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底线意识,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始终坚持事实与理论相结合,灵活处理案件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以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最大化为追求,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宗旨,以良好的实务技能,严谨的工作风格,获得了诸多当事人的认可与好评。
农村宅基地拆迁使用权人的权利主要包括:
占有和使用宅基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占有宅基地,并在宅基地上建造个人住宅以及与居住生活相关的附属设施。这是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基本权利,也是其生活的基础保障。
收益权。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获得因使用宅基地而产生的收益。例如,在宅基地空闲处种植果树等经济作物,所产生的收益归宅基地使用权人所有。
依法转让或赠予。虽然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转让,特别是不能向城镇户口人员进行买卖,但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如宅基地上的房屋发生继承等,宅基地使用权可以随之转移。此外,在集体组织成员之间,也可以进行规定范围内的转让和赠予。
农村宅基地拆迁使用权人的义务主要包括:
遵守土地管理法规。宅基地使用权人必须遵守国家关于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非法转让、出租、抵押宅基地,也不得擅自改变宅基地的用途。
保护和管理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人有义务保护和管理好自己的宅基地,防止其受到破坏或损失。同时,也要合理利用宅基地,避免浪费或闲置。
配合拆迁工作。在国家或集体因公共利益需要而进行拆迁时,宅基地使用权人有义务配合拆迁工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搬迁和安置。
总的来说,农村宅基地拆迁使用权人的权利与义务是相互关联的,既享有相应的权利,也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在拆迁过程中,应充分保障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求其履行相应的义务,以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房屋拆迁后宅基地使用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
宅基地使用权归集体所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依法继承宅基地上所建房屋,并因该房屋产权的合法转移,而享有房屋所在的宅基地使用权;
但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作为继承的宅基地使用权人,一旦将房屋拆除就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该宅基地。
可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情形如下:
1、乡镇村公益事业、公共设施用地。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
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
这个本身就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一大用途;
2、村民住宅。
不过从今年开始农村用地要申请得到审批,为了规范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宅基地审批会变得严格,避免随便使用宅基地的现象出现;
3、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
4、以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开发建设公租房、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或者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联营与其他企业合作开发此类产业的;
5、在33个农村“三块地”改革试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用于商品住宅以外的经营性项目;
6、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可依托自有和闲置农房院落发展农家乐;
也可通过租赁农房或与拥有合法宅基地、农房的当地农户合作改建自住房。
综上所述,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
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
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房屋拆迁后宅基地使用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
宅基地使用权归集体所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依法继承宅基地上所建房屋,并因该房屋产权的合法转移,而享有房屋所在的宅基地使用权;
但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作为继承的宅基地使用权人,一旦将房屋拆除就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该宅基地。
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
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
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土地调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土地权属以及变化情况;
(二)土地利用现状以及变化情况;
(三)土地条件。
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地方土地调查成果,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公布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自上而下逐级依次公布本行政区域的土地调查成果。
土地调查成果是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以及自然资源管理、保护和利用的重要依据。
土地调查技术规程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宅基地使用权归集体所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依法继承宅基地上所建房屋,并因该房屋产权的合法转移,而享有房屋所在的宅基地使用权;
但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作为继承的宅基地使用权人,一旦将房屋拆除就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该宅基地
法律分析:
是指公民个人在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所享有的建造房屋以使用居住的一种物权。
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
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 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房屋拆迁后宅基地使用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
宅基地使用权归集体所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依法继承宅基地上所建房屋,并因该房屋产权的合法转移,而享有房屋所在的宅基地使用权;
但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作为继承的宅基地使用权人,一旦将房屋拆除就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该宅基地。
可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情形如下:
1、乡镇村公益事业、公共设施用地。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
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
这个本身就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一大用途;
2、村民住宅。
不过从今年开始农村用地要申请得到审批,为了规范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宅基地审批会变得严格,避免随便使用宅基地的现象出现;
3、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
4、以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开发建设公租房、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或者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联营与其他企业合作开发此类产业的;
5、在33个农村“三块地”改革试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用于商品住宅以外的经营性项目;
6、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可依托自有和闲置农房院落发展农家乐;
也可通过租赁农房或与拥有合法宅基地、农房的当地农户合作改建自住房。
综上所述,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
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
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法律分析:
宅基地使用权属于物权。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公民个人在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所享有的建造房屋以使用居住的一种物权。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1、农村拆迁最基本的权利是什么
2、农村拆迁属于什么政策
3、农村拆迁谁负责
4、农村拆迁原则
5、农村拆迁由哪个部门负责
6、农村拆迁以什么为准
7、农村拆迁适用法律
8、农村拆迁法
9、农村拆迁谁说了算
10、农村拆迁该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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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农村拆迁最基本的权利是,房屋拆迁后宅基地使用权归谁?
内容审核:李若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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