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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赠与合同,民法典针对拆迁安置房有哪些条文规定

袁曼曼律师

袁曼曼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民事诉讼

擅长处理大型集体维权及重大行政诉讼案件。曾办理过多起集体土地征收及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案件,具备极强的法律纠纷解决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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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赠与合同,民法典针对拆迁安置房有哪些条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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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赠与合同,民法典针对拆迁安置房有哪些条文规定,拆迁房赠予可以赠予吗?

一、民法典针对拆迁安置房有哪些条文规定

关于民法典针对拆迁安置房的规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1)拆迁安置房的基本权益

1. 房屋征收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征收房屋时,应给予被征收人相应的补偿,包括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及临时安置的补偿。这适用于拆迁安置房的情形,确保被拆迁人的基本居住权益得到保障。

2)居住权的规定

2. 居住权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这适用于拆迁安置房,即被安置人有权依据相关协议对安置房享有居住权。

3. 居住权合同的订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等。这确保了拆迁安置房居住权的合法性和明确性。

4. 居住权的无偿设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在拆迁安置中,除非另有约定,被安置人通常无需为居住权支付额外费用。

3)建设用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的关系

5. 附着物的处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六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这适用于拆迁安置房,即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变化时,安置房作为附着物也应一并处理。

民法典针对拆迁安置房的规定主要涉及房屋征收补偿、居住权的设立与保护以及建设用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的关系等方面。这些规定旨在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拆迁房产证怎么过户给儿子

拆迁房过户给子女,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拆迁房在取得完整产权后,是可以过户给子女的。过户的方式主要有赠与和买卖两种,具体流程与费用如下:

1)赠与方式过户

1. 办理赠与公证:父母与子女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如适用)、《房屋所有权证》以及《父子关系证明》等证件,一同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赠与合同》公证。

2. 办理过户手续:完成公证后,再带上述证件及公证书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或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

3. 费用缴纳:赠与过户涉及的费用包括公证费(按房价的2%缴纳)、评估费(按房价的0.5%缴纳)、契税(按房价的3%缴纳)、土地增值税(按房价的1%缴纳)、所得税(按房价的1%缴纳)以及房屋产权登记费(一般为80元)。

2)买卖方式过户

1. 办理过户手续:父母与子女需携带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如适用)、《房屋所有权证》等,一同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或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

2. 费用缴纳:买卖过户涉及的费用包括契税(根据房屋面积和购房次数不同,税率有所差异,如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房屋产权登记费(一般为80元)以及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的0.5%缴纳)。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因买卖、赠与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并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办理登记。

通过上述流程,拆迁房即可过户给子女。无论是赠与还是买卖方式,都需要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相应的税费。

三、继承和赠予的房产交易有什么区别

继承和赠予的房产交易在法律上有着明显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主体、时间、含义以及税收等方面。

1. 主体不同:

- 继承的主体通常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法定继承人,或根据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 赠予的主体则是赠与人自愿选择的受赠人,没有法定顺序限制。

2. 时间与条件不同:

- 继承的发生必须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并且通常需要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或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

- 赠予则可以在任何时候进行,只要赠与人自愿且受赠人接受即可。赠予合同的成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3. 含义不同:

- 房产继承是依照法定程序或遗嘱指定,将被继承人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给继承人的法律行为。

- 房产赠予则是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的房屋无偿给予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并表示接受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

4. 税收不同:

- 房产继承在税收上通常较为优惠,主要费用是继承权公证费用,与房产赠予相比,继承一般不会有营业税、个税以及契税。

- 房产赠予则根据受赠人与赠与人的关系,税收有所不同。如果是直系亲属间的赠予,只需要缴纳契税;如果是非直系亲属间的赠予,则可能需要缴纳契税、个税等税费,个税的计算方法通常与房屋买卖相同,且可能是房屋价值的全额20%。

继承和赠予的房产交易在主体、时间、含义和税收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在进行房产交易时,应当根据个人情况和法律规定选择合适的方式。

四、拆迁房能过户给别人吗

拆迁房可以过户给别人,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1)过户条件

拆迁房过户的前提是必须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而办理房产证的条件通常是房产住满5年。在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房产过户流程进行操作。

2)过户手续

拆迁房过户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和手续:

1. 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如适用)、税费缴纳凭证、购房合同以及房产证。

2. 双方当事人需到场签字,如一方无法到场,需去公证处办理委托。

3)申办材料

在申办拆迁房过户时,可能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 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 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 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拆迁安置协议。

6. 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和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7. 测量分户平面图。

8. 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拆迁房可以过户,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拆迁公告发布后),可能存在法律限制,禁止对拆迁房进行买卖、交换、赠与等过户行为。因此,在具体操作前,请务必咨询当地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过户行为的合法性。

拆迁房的过户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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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拆迁房产证怎么过户给儿子,继承和赠予的房产交易有什么区别

内容审核:袁曼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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