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律师,秉承“专业、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功底和实务操作经验,案件分析逻辑性强,庭审风格敏锐善辩。常年办理征收拆迁案件,严谨负责,办案效率高,能够准确归纳案件争议焦点。长期关注弱势群体权利,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尤其擅长处理群体案件,善于寻找案件突破点。
今天讲一个案例。在行政强制过程当中,往往会有很多部门参与,甚至包括了区县人民政府的参与,有的时候,区县人民政府在参与过程中起到了组织作用。我们认为他的组织行为是一个统筹协调的方式,目的是促使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从而确保行政目标的实现。在这种意义上讲,组织行为,它的作用。仅限于行政机关的内部,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没有产生影响,而真正产生影响的是,行政强制的实施单位。所以不能把县政府的组织行为等同于行政机关的强制行为,这在法律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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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行政赔偿的程序:
1、申请赔偿与受理立案;
2、审查;
3、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
4、行政赔偿的执行:
负有赔偿义务的司法行政机关负责赔偿决定的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分析:
强拆案件行政赔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分析:
强拆行政程序违法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者在行政复议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对于不赔偿决定,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人民法院判决予以行政赔偿时,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征收补偿标准;
原告请求赔偿依照征收补偿方案可以获得的奖励,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法律分析:
行政赔偿的程序:
1、申请赔偿与受理立案;
2、审查;
3、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
4、行政赔偿的执行:
负有赔偿义务的司法行政机关负责赔偿决定的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分析:
1.提出赔偿请求。
2.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受案。
3.审查下列内容:赔偿申请是否属于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定的赔偿范围;有无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关于不予赔偿的规定情形;请求人是否符合国家赔偿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是否应由本机关予以赔偿;赔偿请求是否已过时效;请求赔偿的有关材料是否齐全。
4.对符合法定赔偿条件,决定予以赔偿的,制作《行政赔偿决定书》。
5.行政赔偿的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
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
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第十四条 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
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诸暨最近拆迁红线公示名单
2、诸暨最近拆迁红线公示时间
3、诸暨最近拆迁红线公示公告
4、诸暨最新拆迁
5、2021年诸暨拆迁范围
6、诸暨市拆迁规划
7、诸暨2021年下半年拆迁规划
8、诸暨2021最新拆迁
9、诸暨拆迁规划公示
10、诸暨拆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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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诸暨最近拆迁红线公示,行政赔偿程序
内容审核:年宇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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