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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怎么补偿?

摘要:一般来说,棚户区改造主要以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形式稳步推进,主要依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的规定。当然,集体土地上也有棚改,但集体土地上的棚改多发生在城中村。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也是《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棚户区改造怎么补偿?

  一般来说,棚户区改造主要以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形式稳步推进,主要依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的规定。当然,集体土地上也有棚改,但集体土地上的棚改多发生在城中村。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也是《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那么,棚户区改造怎么补偿?

  1.国有土地棚户区改造怎么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用房屋价值补偿;

  (二)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

  (三)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贴和奖励措施,对被征用人给予补贴和奖励。

  被征用房屋的价值不得低于房屋征用决定公告之日被征用房屋的市场价格。也就是说,被征收房屋周围的房价是多少,被征收人必须给予多少补偿。

  被征用人选择安置房的,应当按照拆一还一的原则进行。

  2.集体土地棚户区改造怎么补偿?

  房屋所在地的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但棚户区改造一般位于城市规划区。虽然房屋属于集体土地,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征用农村集体土地时,被征用土地房屋和其他房地产安置补偿,房屋区域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域,土地权利人要求参照国有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人民法院一般应给予支持,但扣除土地补偿。安置补偿可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进行。

  棚户区改造本身是一件好事,有利于被征用人员提高生活质量。但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由于棚户区改造安置补偿标准没有具体规定,一旦非法程序和手段,棚户区改造更加模糊。

  棚户区改造怎么补偿,在适用棚户区改造时,征收方往往以棚户区改造的名义扩大棚户区改造的范围和商业发展。此外,偏远郊区的农村地区也被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补偿明显不合理。因此,当安置补偿不合理时,应及时与拆迁方协商,通过法律渠道及时保护权利,避免权利保护及时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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