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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集体土地补偿,老人过世后宅基地怎么样继承

姜卫星律师

姜卫星律师

督导律师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合同纠纷

  行政诉讼纠纷,尤其擅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件、企业厂房拆迁、集体土地(宅基地、耕地等)征收案件、违法建设纠纷案件。七年从事行政诉讼法领域经验,办理并参与处理因征收引发的纠纷几百起,涵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集体土地征收引发的土地、住宅、地上附属物等纠纷、企业拆迁、违法建设纠纷、集体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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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集体土地补偿,老人过世后宅基地怎么样继承,上海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

一、老人过世后宅基地怎么样继承

老人过世后,其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由其子女依法继承,而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成员所有,不能继承。以下是关于宅基地继承的详细解答:

1)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

1. 继承条件:老人去世后,其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由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都可以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但继承的是宅基地上房屋的使用权,而非宅基地本身的所有权。

2. 继承限制:若子女已经分户并有了自己的宅基地,或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则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使用权。五保户的宅基地、闲置时间超过两年的宅基地,以及超出宅基地使用面积的部分,都不能被继承。

2)宅基地动迁补偿

如果宅基地和宅基地上的房屋动迁,补偿包括宅基地补偿、房屋补偿、土地补偿、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安置费和房屋拆迁补偿。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因此宅基地补偿是给村集体的。

3)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宅基地使用权虽然不属于遗产范围,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和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但该权利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需遵守土地管理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老人过世后,其子女可以依法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使用权,但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继承限制。

二、农贸市场的土地性质属于什么

农贸市场的土地性质可能包括国有划拨土地、国有出让土地以及集体土地,具体性质取决于土地的取得方式和使用目的。

1. 国有划拨土地

- 性质说明: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适用情况:通常用于政府主导建设、具有公益性质的农贸市场,以保障民生需求。例如,老旧城区的农贸市场往往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此类土地不得随意转让、出租和抵押。

2. 国有出让土地

- 性质说明: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 适用情况:适用于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市场化运作建设的农贸市场。开发商或经营者通过竞拍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并明确使用年限。此类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抵押等操作更加灵活。

3. 集体土地

- 性质说明:指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

- 适用情况:在城乡结合部或农村地区,可能存在利用集体土地建设农贸市场的情况。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建设用地需经过法定审批程序,确保合规性。

三、土地供应的流程

土地供应的流程主要涉及土地的征收、报批以及供地等多个环节,具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以下是详细的流程解析:

1. 土地征收与报批:

- 征收土地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征地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并听取其意见。

- 征询村民意见与听证:在征地通告发布后,需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

- 地籍调查与登记: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进行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情况。

- 拟订并上报方案:根据征询、听证、调查情况,拟订“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并逐级上报至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2. 供地程序:

- 批准后的公告与登记:征收土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政府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被征收土地所有人、使用人需到土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随后,土管部门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需再次公告征求被征收人意见。

- 供地方案的拟订与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政府批准后,由建设单位持有关文件提出用地申请。市或县土管部门拟订供地方案,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 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供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给建设用地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对于出让土地,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于划拨土地,需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3. 特殊情况的审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需由国务院批准。

- 对于征用基本农田、35公顷以上耕地或70公顷以上其他土地的,也需报国务院批准。

土地供应的流程包括土地的征收与报批、供地程序以及特殊情况的审批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进行,以确保土地的合法、合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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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农贸市场的土地性质属于什么,土地供应的流程

内容审核:姜卫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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