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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吗,已被拆迁的宅基地和房屋还可以重新办不动产权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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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吗,已被拆迁的宅基地和房屋还可以重新办不动产权证吗

已被拆迁的宅基地和房屋还可以重新办不动产权证吗

已被拆迁的宅基地和房屋是否可以重新办不动产权证,取决于具体的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和后续的土地利用规划。一般情况下,已被拆迁的宅基地和房屋,其原有的不动产权证会被注销,因为宅基地和房屋已经不存在。

1. 宅基地和房屋的拆迁补偿:

当政府或相关机构进行拆迁时,通常会给予被拆迁户一定的补偿,这可能包括货币补偿、安置房或重新安排宅基地等。如果被拆迁户选择了安置房,那么安置房是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的,依据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完成登记,并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2. 重新安排宅基地的情况:

如果被拆迁户选择了重新安排宅基地,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宅基地分配的条件,即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那么在新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也是可以申请不动产权证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重新安排宅基地需要经过乡(镇)人民政府的审核批准,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的,还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3. 不可重新办证的情形:

如果拆迁后,原宅基地被规划为其他用途,如公共设施建设用地,或者因城市规划调整而不再作为宅基地使用,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被拆迁户是无法重新办理宅基地和房屋的不动产权证的。

已被拆迁的宅基地和房屋是否可以重新办不动产权证,需要根据具体的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土地利用规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如果符合相关条件,是可以重新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如果不符合,则无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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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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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杨某某、杨某某、杨某某、杨某某办理无锡市新盛苑9号202室和新盛苑9号402室的不动产权证,堰桥街道予以协助配合,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费用何某某、陶某某自愿承担;

2.上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登记到杨某某、杨某某、杨某某、杨某某名下后,杨某某、杨某某、杨某某、杨某某将该两套房屋过户至何某某、陶某某名下,过户费用由何某某、陶某某自行承担,土地出让金由何某某、陶某某自行承担;

3.诉讼费由被告负担。2010年9月21日,原告与无锡市惠山区堰桥街道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堰桥拆迁办)签订了《惠山区堰桥街道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达成以房屋产权置换的形式对原告所有的西坝队16号房屋进行拆迁安置的拆迁补偿方案,并于2010年9月23日签订《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房价结算明细认定表》。杨某某、杨某某、杨某某、杨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办理无锡市新盛苑9号202室和新盛苑9号402室的不动产权证,无锡市惠山区堰桥街道办事处予以协助配合,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费用由何某某、陶某某承担,无锡市新盛苑9号202室、新盛苑9号402室的不动产权证登记到杨某某、杨某某、杨某某、杨某某名下后,杨某某、杨某某、杨某某、杨某某于五日内将该两套房屋过户至何某某、陶某某名下,过户费用由何某某、陶某某承担,土地出让金由何某某、陶某某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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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法律头条-拆迁房可以办不动产权证吗,宅基地不动产权证可以转让吗

内容审核:陈福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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