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功底扎实,执业态度严谨,迄今为止已参与办理征地、征收、拆迁纠纷案件及部分房产纠纷案件九百余件,包括公房、私房、宅基地上房屋拆迁、企业公司厂房拆迁、承租房屋拆迁等,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张律师认为律师应当像一位斗士一样使用法律的武器,应当知道如何调和委托人的利益同真理和正义间的关系。
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是否有权选择不要房票,这个问题涉及到拆迁补偿的方式和选择权。
1. 拆迁补偿的方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拆迁补偿的方式通常包括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以及其他形式的补偿。其中,房票补偿是产权调换的一种特殊形式,即被拆迁人可以选择用房票在指定的地点或楼盘选择新房。
2. 选择权的保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这意味着被拆迁人有权在拆迁过程中获得公平且合理的补偿。
同时,拆迁补偿的具体方式应当由被拆迁人与房屋征收部门通过协商确定,并签订补偿协议。如果被拆迁人不同意房票补偿方式,他们有权选择其他形式的补偿,如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中的其他房产。
3. 实际操作中的建议
如果被拆迁人不想接受房票作为补偿方式,他们应当在与房屋征收部门协商时明确提出,并寻求其他双方都能接受的补偿方案。
如果协商不成,被拆迁人可以依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
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有权选择不要房票作为补偿方式。他们可以与房屋征收部门协商确定其他形式的补偿,并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本案为一起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件,叶某某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李某某一审关于货币奖励、搬迁奖励、租金补贴、户奖的诉讼请求;
2、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李某某承担。叶某某二审当庭撤回关于货币奖励的上诉请求。1、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第二条之规定,并参照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闽民申1729号民事裁定书可知,拆迁补偿权益中住宅货币补偿费、货币奖励、搬迁奖励、租金补贴、户奖均应当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个人或单位为计户和补偿依据,故案涉房产拆迁补偿款的补偿对象应属于房屋所有权人,不属于房屋使用人。一审案件受理费按照一审判决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4998元,由叶某某负担。
张某某、汪某某等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本案为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张某某上诉请求:
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被上诉人汪某某向上诉人张某某支付拆迁补偿962021.5元,驳回汪某某的全部反诉请求;
本案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由被上诉人汪某某承担。双方对于2018年6月以前上诉人使用涉案房屋并无争议,在2018年6月,双方均应已经得知拆迁,根据《厂房租用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约定,被上诉人应当根据拆迁政策给予上诉人补偿,而《房屋拆迁价格价格评估结果报告》于2018年6月出具,被上诉人于2019年7月3日签订《企业补偿安置协议》,但直至上诉人提起诉讼被上诉人仍旧未能对上诉人进行补偿或者就补偿事宜与上诉人进行协商,在此情况下,上诉人当然不愿搬迁,这是涉案房屋直至2020年6月才拆迁的主要原因,对此被上诉人存在重大过失,故该期间的租金/占有使用费不应得到支持。张某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汪某某支付占有使用费43万元并支付利息(其中以8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13421元,由张某某负担12310元,汪某某负担1111元(汪某某负担部分张某某已预交,汪某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迳付张某某)。
郑某某、何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本案为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原告郑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被告支付原告承租位于北滘镇××烈士××路××厂房内的属于承租人所有的拆迁补偿款暂定100000元;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被告向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村民委员会租用土地用于建造厂房,租赁期间,由被告建造的厂房遭遇拆迁,现因原被告就厂房拆迁补偿问题协商无果,原告遂依法起诉,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本案本诉部分受理费减半收取为7627.3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2627.3元[原告(反诉被告)郑某某已预交],由原告(反诉被告)郑某某负担6627.3元,被告(反诉原告)何某某负担6000元,反诉部分受理费减半收取为3624.43元[被告(反诉原告)何某某已预交],由被告(反诉原告)何某某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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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法律头条-拆迁不给钱给房票怎么办,拆迁给房票是什么意思
内容审核:张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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