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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中行政行为违法超过2年还能要求补偿吗,超过两年的违建强拆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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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中行政行为违法超过2年还能要求补偿吗,超过两年的违建强拆赔偿吗

拆迁安置中行政行为违法超过2年还能要求补偿吗

在拆迁安置中,若行政行为违法且超过2年,被拆迁人仍然有权要求补偿,但具体能否获得补偿需视情况而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该条款为被拆迁人因行政行为违法而要求补偿提供了法律依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可以同时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该条款进一步明确了在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2)拆迁安置中行政行为违法超过2年的补偿问题

1. 行政行为违法性的确认:

被拆迁人需首先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途径,请求有权机关确认拆迁行为违法。这是要求补偿的前提条件。

行政复议申请应在知道拆迁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限则为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若超过这些时限,但行政行为持续存在或其影响持续存在,且符合其他起诉条件的,法院仍可能受理。

2. 补偿请求的时效性:

虽然行政行为违法性确认的诉讼时效有限制,但一旦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被拆迁人要求补偿的权利并不因此受2年时效的严格限制。

补偿请求的时效性更侧重于补偿请求本身的提出时机,而非行政行为违法性的确认时机。只要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且给被拆迁人造成了损失,被拆迁人就有权要求补偿。

3. 补偿的范围与途径:

补偿范围通常包括房屋价值损失、屋内物品损失、搬迁及临时安置费用,以及可能的停产停业损失和其他间接损失。

被拆迁人可以通过行政赔偿程序或行政诉讼程序来要求补偿。在行政赔偿程序中,被拆迁人需向实施拆迁行为的行政机关提出赔偿申请;若行政机关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或被拆迁人对赔偿决定有异议,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3)特殊情况下的考虑

1. 若拆迁行为虽违法,但被拆迁人已接受补偿或安置:

在这种情况下,被拆迁人可能难以再要求额外的补偿。因为接受补偿或安置可视为对原拆迁行为的一种认可或和解。

2. 若拆迁行为违法且给被拆迁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无论拆迁行为是否超过2年,只要其给被拆迁人造成了重大损失,且该损失与拆迁行为的违法性有直接因果关系,被拆迁人就有权要求充分的补偿。

3. 若存在政府过错或误导:

如政府部门的不作为、乱作为,或者政府的一些承诺、指导等因素导致当事人建设了所谓的“违建”,并在后续拆迁中被违法拆除,当事人在强拆时有可能获得适当赔偿或补偿。这是基于公平原则和政府的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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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可以同时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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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政府在转移、保管商行财产过程中,负有审慎、妥善的注意义务,确保被转移财产的安全,但从现场勘验情况看,花山区政府没有尽到相应义务,也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商行的实际损失,鉴于双方提供的清单和登记表在物品种类、数量、价格上存在较大分歧,法院根据行政相对人提供的损失清单,结合视频资料,参照原始票据、同期市场重置价格和政府指导价及物品成新,确定损失,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引发损失或扩大损失产生的影响来划分过错,在此基础上确定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能够返还的及时返还,不能返还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但商行领取安置补偿款后,没有按照协议约定和通知要求履行限期交房义务,未遵守行政管理秩序,不符合诚信原则,违背了社会规范的功能导向,在收到通知后拒绝取回部分财物,自身存在过错,对自身物品损失亦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verdict_id":"e303effa8348586d041583fac17764deb173df18","verdict_title":"陈某某某和与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双阳街道办事处行政赔偿赔偿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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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某某和与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双阳街道办事处行政赔偿赔偿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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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法律头条-拆迁程序违法能要求赔偿吗,政府违法拆迁是否要求行政赔偿

内容审核:姜卫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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