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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违建房屋转让,在原有的宅基地拆旧建新算违建吗,集体土地违建谁来监管

翁碧霞律师

翁碧霞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行政诉讼业务(征地拆迁) 争议解决业务 常法业务

执业至今办理了上千件案件,致力于有效解决各类行政、民商事争议及刑事辩护等案件,业务范围遍及全国范围。深耕行政征收、行政执法、行政赔偿等行政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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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违建房屋转让,在原有的宅基地拆旧建新算违建吗,集体土地违建谁来监管

一、在原有的宅基地拆旧建新算违建吗

在原有的宅基地拆旧建新是否属于违建,取决于是否获得了相关部门的许可。

1. 合法性与违建定义: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违建主要是指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因此,在原有的宅基地上拆旧建新,若未获得相应的许可,则可能被视为违建。

2. 宅基地使用权限: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其面积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该条款同时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并需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这意味着,即使在原有的宅基地上拆旧建新,也必须经过审核批准程序。

3. 审批程序与要求:

- 在拆旧建新的过程中,应首先向乡(镇)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一步骤是确保建设活动合法性的关键。如果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建设,即便是在原有的宅基地上,也将被视为违法建筑。

4. 特殊情况考虑:

-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拆旧建新的行为涉及到占用农用地或超出原宅基地范围,还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如果建设活动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或者占用了永久基本农田,那么即使获得了建设许可,该建筑仍可能被视为违法。

在原有的宅基地上拆旧建新并不必然构成违建,但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确保获得所有必要的审批和许可。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拆旧建新行为将面临被认定为违建的风险。

二、租用集体土地建厂房属于违建吗

租用集体土地建厂房是否属于违建,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建设行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已经依法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那么就不属于违建。反之,如果未办理相关手续或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则属于违建。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这意味着,如果租用的集体土地原本是农用地,并且计划在上面建设厂房,那么必须首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但是,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土地用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依法登记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以及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因此,如果租用集体土地建厂房的行为符合上述规定,那么就不属于违建。但是,如果未办理相关手续或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则属于违建。在这种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改正或拆除,并可以处以罚款。

租用集体土地建厂房是否属于违建取决于是否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以及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议在计划租用集体土地建厂房之前,先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相关部门,确保自己的行为合法合规。

三、集体土地被国家征收后违建由谁认得什么时间认定

集体土地被国家征收后,违建的认定主体及时间节点分析如下:

一、违建的认定主体

1.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认定。

- 职责范围:该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筑的认定工作,包括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许可证规定建设的行为。

2. 乡、镇人民政府:

-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认定。

- 职责范围: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村庄规划区内违法建筑的认定和处理工作,包括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以及逾期不改正时的拆除措施。

3. 自然资源部门(原国土资源部门):

- 法律依据:涉及非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的行为,由自然资源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 职责范围: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查处非法占用农用地、未利用地等违法行为,以及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这些行为往往与违建紧密相关。

二、违建的认定时间

1. 征收前阶段:

- 在集体土地被国家征收前,相关部门可能已经对土地上的建筑物进行了规划和管理,此时发现的违建将按照常规程序进行认定和处理。

2. 征收过程中阶段:

- 调查取证:在征收集体土地拆迁过程中,规划部门、城管部门等相关机构会对涉嫌违章建筑进行详细调查,包括查阅土地规划、建设审批等档案资料,核实建筑的合法性。

- 实地勘查:相关部门会实地勘查建筑情况,如位置、面积、结构、用途等,并制作现场勘查笔录,作为认定依据。

- 认定时间点:违建的认定时间通常发生在征收过程中的调查取证阶段,一旦确认建筑为违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 征收后阶段:

- 虽然征收后土地性质发生变化,但违建的认定和处理仍需依据征收前的规划和建设审批情况进行。

- 若在征收后发现新的违建行为,将按照新的土地使用性质和规划要求进行认定和处理。

三、特殊情况处理

1. 历史遗留问题:

- 对于特定历史时期形成的违建,如因政策调整、规划变更等原因导致的无证建筑,需考虑历史背景和实际情况,采取妥善解决办法。

- 政府可能制定专门政策进行分类处理,部分符合条件的违建可能通过适当方式给予合法化认定。

2. 涉及公共利益:

- 在处理违建时,需优先保障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等重大公共利益。

- 对于影响公共利益的违建,如占用消防通道、影响城市排水等,需依法及时处理以消除隐患。

四、集体土地违建可以获得补偿吗

集体土地违建房屋一般情况下拆除是没有补偿的,但在特定情况下,可能会存在部分补偿、补助、赔偿或奖励。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通常无补偿的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虽然该条例主要针对国有土地,但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拆除违法建筑时,也通常会遵循类似原则。违建房屋因未取得合法建设手续或违反规划,破坏了城乡规划和建设秩序,因此拆除时不予补偿是基本原则。

二、可能获得补偿的特殊情形

1. 行政机关过错导致:

- 当行政机关存在不当指导、承诺或审批程序问题,导致当事人误认为可以合法建设房屋时,即使房屋最终被认定为违建,当事人也可能有权获得一定补偿。这是因为行政机关的过错导致了当事人的损失,行政机关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 拆除程序违法:

- 如果行政机关在拆除违建房屋的过程中违反法定程序,如未履行催告、公告等程序,或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拆除,给当事人的合法财产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行政机关进行赔偿。赔偿范围不仅限于房屋本身,还包括因违法拆除导致的室内物品损坏等其他损失。

3. 历史遗留问题:

- 由于过去法律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等原因,一些房屋虽然缺乏完整的审批手续,但符合当时的政策或习惯做法。对于这类因历史遗留问题形成的“违建”,在拆除时可能会考虑给予适当补偿。这体现了对历史问题的特殊处理和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三、实际操作建议

- 咨询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由于具体是否有补偿以及补偿的标准和方式需依据当地的具体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定,建议当事人在面临集体土地违建房屋拆除问题时,及时咨询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了解详细情况并寻求专业指导。

- 保留证据,维护权益:如果认为自己的房屋属于可能获得补偿的特殊情形之一,当事人应妥善保留相关证据,如行政机关的指导文件、审批文件、拆除过程中的照片或视频等,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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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翁碧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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