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并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丧失的法定条件。
离婚以后呢户口未迁出仍然在夫家所在地的,并不丧失所在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
村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的村规、民约、规章制度、财产的分配方案等,不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有效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男女平等、村民平权等基本原则。
在明律师提醒你,只要继续尽村民的义务,就应当享有与该村村民同等的权利,不得因为违法条款而剥夺村集体组织成员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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