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征地拆迁前期准备工作
发布拟征地通告,确保相关权益人知晓征地事宜。
征询村民意见,组织听证会,充分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进行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二、征地拆迁方案制定与审批
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包括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
征用土地公告的发布,公告中应包含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关键信息。
三、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
开展征地补偿登记工作,确保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再次公告,确保补偿安置方案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四、征地拆迁实施与交付
按照补偿安置方案实施补偿安置工作,确保被拆迁户得到妥善安置。
交付土地,完成征地拆迁工作。
综上所述,征地拆迁工作考核内容涵盖了从前期准备到实施交付的全过程,旨在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合理性与公正性,保障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拆迁工作是涉及人民生活的重要工作,考核标准应当严格。
可根据拆迁工作的程序、文件齐全度、保障措施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
同时,应当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实行公开透明,确保考核公正。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拆迁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拆迁评估工作,评估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单位应当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对拆迁工作进行考核,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对执法人员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当进行处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务员应当接受考核。
考核应当公开、公正、客观,依据考核情况采取奖励、激励或者追究责任等措施。
征地拆迁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为加快--征地拆迁工作,提高干部及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争优创先、攻坚破难,征迁工作实行领导牵头,分工负责,分层落实的机制,确保按时完成征迁工作任务。
经研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参加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的干部、工作人员、村(居)两委干部。
二、征地考核内容与要求
1、对红线内征地召开村两委会议达成书面意向,再向村民代表会议通报;
2、完成红线内征地范围堪界定桩,开挖边沟;
3、完成红线内征地界桩或边沟范围内房屋、土地面积进行丈量、清理、登记造册,由被征(用)地单位(或个人)书面确认,签字盖章,并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
4、按征地协议进行结算款项、兑现付款;
5、完成集体资产的款项结算、兑现付款;
6、完成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
三、拆迁安置考核内容与要求
1、召开拆迁安置领导小组会议;
2、召开村(居)拆迁安置户主动员大会;
3、完成被拆迁房屋丈量、清理工作,丈量结果在房屋
拆迁范围内向被拆迁人公示(时间五天);
4、签订拆迁协议,支付补偿费;
5、完成旧房拆除;
6、完成建房分户报批;
7、完成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
四、奖罚措施
完成征地任务参加人员每人奖励--元,提前完成任务再奖励每人每天--元。
五、公示工作程序及要求
1、拆迁工作完成后要做调查后,调查表经复核合格后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对于被拆迁人申请有遗漏的,应予以修正、更改。
3、项目负责人严格履行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征地拆迁实际工作方法的要点有:
1.倾力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
2.致力完善政策,认真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吃透征地拆迁有关政策;
3.坚持以人为本,站在群众的立场,认真落实国家补偿安置政策;
4.着力解决困难,从事征地拆迁的工作人员,切实发挥务实的工作作风。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分析:
拆迁工作是涉及人民生活的重要工作,考核标准应当严格。
可根据拆迁工作的程序、文件齐全度、保障措施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
同时,应当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实行公开透明,确保考核公正。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拆迁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拆迁评估工作,评估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单位应当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对拆迁工作进行考核,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对执法人员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当进行处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务员应当接受考核。
考核应当公开、公正、客观,依据考核情况采取奖励、激励或者追究责任等措施。
一、基础资料收集
1、收集土地使用权证、拆迁红线图和对应地形图(包括电子文档)及调查表格,并对被拆迁物进行分区编号。
2、按制定标准表格的调查内容进行现场实勘和测量,对于双方核准确认的被拆迁物事项(包括:
产权、面积、使用性质,合法性等)必须形成书面的确认书。
3、评估单位的选择。
4、拆迁数据(包括:
拆迁调查数据和评估结果)采用数据文档形式进行分类统计(包括:
分区域,分用途)汇总并上报。
5、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拆迁许可证、拆迁面积证明等相关拆迁前期手续等。
二、计划制定安排
1、根据调查结果和人员配备情况编制项目拆迁进度计划、资金需求计划和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经公司审核批准后,以书面形式报施工方、财务等相关方。
2、按照拆迁对象分类(有产权住户、单位产权)分别制定补偿合同,并按公司合同评审程序确认。
3、必须审核施工方的质量、安全、进度措施和组织设计方案并提出书面意见,报领导审核批准。
三、现场实施
1、拆迁施工单位的选择。
2、现场移交前必须对拆迁范围内的管线(电、水、通讯等)和市政设计(路灯、变压箱、树木等)进行调查,并以书面形式将调查结果告知施工方,强调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注意;现场移交采用规定格式填写,与施工方现场核实后,双方签字认可,资料存档。
3、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现场地下隐蔽物的拆除处理,临时水电项目等相关手续办理。
4、对现场拆迁施工过程实施现场管理参照《现场工程师管理办法》执行;所有沟通采用书面函的形式。
四、拆迁调查
拆迁单位工作人员(甲方也可前期自行调查)入户调查,应当出示区县建委(房管局)签发的房屋拆迁入户调查通知书及拆迁上岗证书。
入户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被拆迁人的房屋权属和使用状况(集体房屋的宅基地审批表的面积及实际盖房面积的差额面积是多少,差额面积如何安置补偿)、户籍和家庭人口结构情况、拆迁范围外另有住房情况、耕地情况、了解家庭收入及生活水平情况等,同时注意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安置意向,并对被拆迁人就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及方案等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各拆迁项目应制作详细的拆迁入户调查情况登记表。
五、拆迁工作检查要点
1、对拆迁实施过程每周对照拆迁计划进行检查(资金、进度、重大变化),每月填写规定检查情况报表,分析原因,并提出纠偏方案,报领导审核批准后,告知相关方并予以实施落实。
2、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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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乡镇征地拆迁考核方案,拆迁工作考核的标准有哪些?
内容审核:陈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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