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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社区拆迁多少钱,遛弯撞见男子裸露下体撒尿,女子不安报警,公共场合撒尿违法吗?

刘牧童律师

刘牧童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企业征收 房屋违建认定与危房认定案件 国有及集体土地群体性安置补偿纠纷案件

擅长民营企业征收补偿纠纷、重大群体性补偿安置纠纷案件的处理。专门致力于全国重大涉黑案件的再审、复杂企业征收以及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纠纷案件的处理工作,并担任国资委等多家行政机关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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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社区拆迁多少钱,遛弯撞见男子裸露下体撒尿,女子不安报警,公共场合撒尿违法吗?

一、遛弯撞见男子裸露下体撒尿,女子不安报警,公共场合撒尿违法吗?

【阅读此文之前,麻烦您点击下“关注”,方便与您讨论分享,也能及时观看下一篇精彩文章。非常感谢您的关注!】“不要随地大小便”一直都是我们大力宣传的口号,在山东济南,一男子在公共场合随地小便的图片就引发热议,人们的不同观点也产生了争执。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让我们继续往下看。

【案情提要】

某天,山东某地的一名女子在公园散步时,突然看到一名男子正裸露着下体,由于男子背对着她,女子不知道男子在干什么,但女子还是被吓到了,于是女子拍了张照片,并选择了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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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接到电话赶来时,男子已经消失不见了,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但女子心存余悸,就把拍下的照片发布到了网上,随即引发了广泛的讨论。

有人认为女子大惊小怪,觉得当时那个男子可能是太急了,找不到厕所,才选择随地小便的;也有人认为男子的行为难以入目,尤其还是在公共场所,既容易引起别人的不适,也不符合公共场所的行为规范,不应当纵容。

【以案释法】

对于这个案件,我们首先应该了解男子的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呢?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这也就是说,男子只是在树丛中脱掉了裤子,是有一定的遮蔽性质的,因此不属于情节恶劣的情况。

所以这名男子的行为不属于违法行为。但这也并不代表男子的行为是正确的,虽然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但却逃不了道德的谴责。

根据我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有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行为的,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所以男子的行为也应该受到一定程度的惩罚。

除了男子的行为外,部分网友还关注到了女子上传图片的行为,并提出疑惑女子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别人的肖像权和隐私权呢?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以在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享有的制作、使用、公开以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肖像的具体人格权。而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

女子拍摄了男子裸露的行为是否侵权要根据实际情况判定。如果男子当时真的是因为尿急找不到厕所,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决定事急从权,选择在公园的树丛中解决,那么男子的行为就不属于是故意裸露下体,那么女子拍摄就属于侵权行为。

虽说女子的拍摄行为本意是为了阻止这类的不雅行径,但拍照并上传网络的做法也并非是完全正确的。照片的发出、传播无疑会对图中男子的生活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人人都有智能手机,每个人都不再是之前只能接收信息的受众了,他们也拥有了一定的传播权和网络话语权,人们可以随时随地进行信息的接受、再传递和讨论。

但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了,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所以女子的行为依然属于不当行为。

虽然女子的行为是为了保护自己、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她的行为也不属于是故意侵犯他人隐私,但这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办法。女子可以选择报警、查监控等多种方式,让警方了解事情经过,及时进行处理。

其实,男子裸露下体是为了小便也是大家的猜测之一,警方还是需要继续查明男子当时的意图,再根据其实际情况和想法进行合适的处罚。

如果是故意裸露下体,那么就需要对其进行严厉的处罚,对于裸露下体等不法行为要不断加大力度打击,提高安全意识,在看到类似的不文明或者不法行为时及时报警。

无论怎么样,随地大小便的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这会对社会环境等造成不良的影响。公民还是要注意自身的行为,提高公民素质和自律态度,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相关部门也要及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场所的安全和秩序,共同创建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对于这个案件,你有什么看法?

二、去人家门口撒尿违法嘛

违法。

故意在别人门口撒尿,属违法的行为,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情节严重的,参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对关于“随地大小便”条款的释义是:

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包括男性、女性的隐私部位)的行为,侵犯了在公共场所的不特定的人的人格尊严!

常见的7类不文明行为:

1、车窗抛物、乱扔垃圾;

2、乱写乱画,乱贴乱发广告;

3、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

4、乱倒垃圾、污水;

5、机动车占道乱停放;

6、非机动车逆行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

7、遛狗不牵绳、不清理粪便。

这7类不文明行为,既是个人素质问题,也是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轻微违法行为。

随地大小便如何举报:

1、污染环境维权可以向环境保护执法部门反映举报;

2、随地大小便的行为比较恶劣,如果多次出现这种行为,通常可以向公安举报处理。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

(二)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

(三)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

(四)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

(五)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

(六)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

(七)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

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三、去人家门口撒尿违法吗

一、去人家门口撒尿违法吗1、故意在别人门口撒尿,属道德低下的行为,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2、法律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

(二)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

(三)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

(四)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

(五)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

(六)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

(七)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

二、闯进家门口是私闯民宅吗如果没有进入家里面就不算是私闯民宅,如果已经强行进入了自己院子当中,就算是私闯民宅。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对于私闯民宅的行为,一般是认定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

四、去人家门口撒尿违法吗?

法律分析:

故意在别人门口撒尿,属道德低下的行为,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

(二)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

(三)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

(四)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

(五)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

(六)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

(七)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

五、去人家门口撒尿违法么

违法。

故意在别人门口撒尿,属违法的行为,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情节严重的,参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对关于“随地大小便”条款的释义是:

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包括男性、女性的隐私部位)的行为,侵犯了在公共场所的不特定的人的人格尊严!

常见的7类不文明行为:

1、车窗抛物、乱扔垃圾;

2、乱写乱画,乱贴乱发广告;

3、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

4、乱倒垃圾、污水;

5、机动车占道乱停放;

6、非机动车逆行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

7、遛狗不牵绳、不清理粪便。

这7类不文明行为,既是个人素质问题,也是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轻微违法行为。

随地大小便如何举报:

1、污染环境维权可以向环境保护执法部门反映举报;

2、随地大小便的行为比较恶劣,如果多次出现这种行为,通常可以向公安举报处理。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

(二)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

(三)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

(四)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

(五)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

(六)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

(七)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

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六、去人家门口撒尿违法嘛?

故意在别人门口撒尿,属道德低下的行为,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

(二)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

(三)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

(四)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

(五)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

(六)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

(七)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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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曙光社区拆迁多少钱,去人家门口撒尿违法么

内容审核:刘牧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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