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拆迁资讯

费县新拆迁计划公告,费市村近年拆迁详情

黄晓丽律师

黄晓丽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团体性征地拆迁案件

擅长处理征地拆迁方面的大案和疑难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法律实践工作经验丰富,办案风格以理性、干练、高效著称,代理的征地拆迁维权案件遍及北京、上海、天津、浙江、安徽、福建、河北、河南、广东、广西、贵州、内蒙、辽宁、吉林、甘肃等多个省市。

摘要:本文介绍费县新拆迁计划公告,费市村近年拆迁详情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费县规划搬迁的村,费县拆迁补偿规定,费县规划搬迁的村 法律问题,费县规划搬迁的村?,费县2020年搬迁规划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费县新拆迁计划公告,费市村近年拆迁详情
费县新拆迁计划公告,费市村近年拆迁详情
在线咨询 >

费县新拆迁计划公告,费市村近年拆迁详情

一、费市村近年拆迁详情

费市村近年拆迁的详情主要涉及拆迁范围、拆迁目的以及拆迁补偿等方面。以下是对费市村近年拆迁情况的具体阐述:

一、拆迁范围

根据公开信息,费市村近年的拆迁范围包括了多个村落。具体而言,探沂镇的三南尹村、肖山社区,胡阳镇的北尹村、城立庄村等都列入了拆迁计划。此外,费城街道的杏花村、演马庄村等也在拆迁范围之内。这些村落的拆迁工作是为了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二、拆迁目的

拆迁工作的目的主要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所规定。这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以及科技、教育、文化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在费市村的拆迁中,政府通过征收房屋,旨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三、拆迁补偿

在拆迁过程中,政府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了全面的补偿。补偿内容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政府还制定了补助和奖励办法,以激励被征收人积极配合拆迁工作。

综上所述,费市村近年的拆迁工作是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进行的,旨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政府在拆迁过程中充分保障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全面的补偿措施。

二、费县规划搬迁的村?

法律分析:

为费县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费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1.拟征地块位于朱田镇、费城街道。

涉及的权属单位:

朱田镇永安村,费城街道常胜庄村、胜家村、西胡家村、南峪村、汶山村;

用途:

公共设施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规定的临沂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本次征地共涉及2个区片,其中,级区片每亩补偿5.3万元,III级区片每亩补偿5万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8号)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费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三、费县规划搬迁的村

法律分析:

为费县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费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1.拟征地块位于朱田镇、费城街道。

涉及的权属单位:

朱田镇永安村,费城街道常胜庄村、胜家村、西胡家村、南峪村、汶山村;

用途:

公共设施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规定的临沂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本次征地共涉及2个区片,其中,级区片每亩补偿5.3万元,III级区片每亩补偿5万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8号)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费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四、费县拆迁补偿规定

律师解答:

1、一类区片区片范围:

费城街道办事处的泉盛、信国、小安子、中山社区、和平社区、下河头社区、孟家山头、北王庄、崮子、左家王庄、玉良、自由社区、小朱家庄、朱家庄、三里沟社区、高家楼社区、幸福社区、鲁公庙社区、西王庄、马兴庄、肖山坡、洞山、郭家园社区、霍家庄、上店子社区、西洪沟、东南峪、巩庄、十里铺、泉子山行政村。

(1)补偿标准:

区片价:

56000元/亩本农田:

67200元/亩设用地:

56000元/亩利用地:

44800元/亩。

2、二类区片区片范围:

薛庄镇、南张庄、胡阳镇、上冶镇、探沂镇的所有行政村城街道除一类区片的其他行政村庄镇的楼泉庄、核桃峪、富民新村、赵庄、利团、牛角峪、大寨、联新、金石峪、芍药山、鱼林山、河头湾、莲花庄、红果峪、石河、上合、柳行头、张胜庄、卸甲水、沾花庄、双桥、夏庄、马庄镇驻地、马庄、西马庄、豹窝行政村。

(1)梁邱镇的梁邱镇驻地、梁邱西村、梁邱北村、雁鸣湖、邵庄、王家邵庄、马蹄河行政村。

(3)补偿标准:

区片价:

53000元/亩本农田:

63600元/亩设用地:

53000元/亩利用地:

42400元/亩。

参考法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五、费县规划搬迁的村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为费县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费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1.拟征地块位于朱田镇、费城街道。

涉及的权属单位:

朱田镇永安村,费城街道常胜庄村、胜家村、西胡家村、南峪村、汶山村;

用途:

公共设施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规定的临沂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本次征地共涉及2个区片,其中,级区片每亩补偿5.3万元,III级区片每亩补偿5万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8号)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费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六、费县2020年搬迁规划

律师分析:

为费县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费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1.拟征地块位于朱田镇、费城街道。

涉及的权属单位:

朱田镇永安村,费城街道常胜庄村、胜家村、西胡家村、南峪村、汶山村;

用途:

公共设施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规定的临沂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本次征地共涉及2个区片,其中,级区片每亩补偿5.3万元,III级区片每亩补偿5万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8号)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费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费县新拆迁计划公告最新

2、费县新拆迁计划公告图片

3、费县新拆迁计划公告查询

4、费县最新拆迁

5、费县2021拆迁的10个村庄

6、费县县城内拆迁

7、2021年费县拆迁

8、费县2020年搬迁规划

9、费县拆迁补偿标准

10、山东临沂费县2021拆迁计划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费县新拆迁计划公告,费市村近年拆迁详情”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费县新拆迁计划公告,费县规划搬迁的村 法律问题

内容审核:黄晓丽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