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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新套村拆迁规划,明年漯河拆迁名单公布

刘博韬律师

刘博韬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工会主席 征地拆迁 知识产权 公司法务

刘博韬律师自2010年起专注于征收拆迁业务,在该领域深耕十五年,代理案件遍及除西藏及港澳台地区的全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涉及住宅类、商业类、企业类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行政处罚等,案件总量逾千件。

摘要:本文介绍张家港新套村拆迁规划,明年漯河拆迁名单公布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河南漯河临颍县拆迁范围,2021漯河要拆的村有哪些,2020漯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漯河拆迁补偿标准,漯河市孟庙什么时候拆?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张家港新套村拆迁规划,明年漯河拆迁名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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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新套村拆迁规划,明年漯河拆迁名单公布

一、明年漯河拆迁名单公布

2022年河南省漯河县拟征收辛安镇等3个乡镇茨园张村等18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土地

地块1:拟征收土地位于规划的青岛路北段,规划澧河路与规划北外环路之间。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辛安镇茨园黄村,郝庄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地块2:拟征收土地位于规划的澧河路,规划青岛路与规划创业路之间。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辛安镇茨园黄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地块3:拟征收土地位于规划的创业路,规划澧河路与规划北外环路之间。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辛安镇茨园黄村,大尹村,郝庄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地块4:拟征收土地位于规划的沙河路,规划青岛路与规划创业路之间。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辛安镇大尹村,郝庄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地块3:拟征收土地位于规划北外环路南侧、规划南京路东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文峰乡戴庄村,辛安镇大邢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地块6:拟征收土地位于贾湖大道北侧、浦东路东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辛安镇老蔡村,冯庄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地块7:拟征收土地位于三里河路西段南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文峰乡城角杨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地块8:拟征收土地位于迎宾大道西侧,宁洛高速与三里河路之间。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文峰乡张集村,齐礼村,乔庄村,戴庄村,李楼村,孟寨镇周柴村,下澧村,辛安镇大邢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地块9:拟征收土地位于规划的建业路,人民路与张家港路之间。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辛安镇康庄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地块10:拟征收土地位于规划的建业路,铁路与南环路之间。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辛安镇茨园张村,杨庄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法律依据:

《河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全省2021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 第一条 本次共下达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项目136个,计划新开工安置住房119690套。本次下达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列入国家棚改计划,同时也作为各市县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台账项目。所有项目应于2021年11月底前开工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确需调整的,按有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

二、漯河拆迁补偿标准

一、漯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1、征地补偿安置费: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16〕48号)标准进行补偿。

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及青苗补偿费:

按照《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漯河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漯政〔2013〕89号)文件据实补偿,其中征收耕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为1.8万元/公顷。

3、社会保障费用:

根据社会和劳动保障部门核定标准执行,计13.2万元/公顷。

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本批次征收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口446人,需安置劳动力人口268人。

安置途径采取货币安置、发展第三产业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

对丧失劳动能力和人均耕地0.5亩以下的农业人口,以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为主,其它安置方式为辅;

对人均耕地0.5亩以上的,采取货币安置为主,其它安置方式为辅。

其中社会保险安置按市人社部门审核意见(漯人社函〔2016〕10号)执行。

漯河市2016年度第三批乡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17年3月11日以豫政土〔2017〕84号文件批复,其批准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批次被征收土地分别位于召陵区后谢乡谢庄村、牛赵村、方庄村、孙店村、吕仓村、席郭村、邓店村、西坡李村、白坡村、前谢村和源汇区空冢郭镇赵岗村。

征收召陵区后谢乡谢庄村耕地3.7524公顷、其他农用地0.0573公顷,牛赵村耕地4.6378公顷、园地0.1687公顷、其他农用地0.1435公顷,方庄村耕地2.1277公顷,孙店村耕地2.1391公顷、其他农用地0.0877公顷,吕仓村耕地0.7181公顷、其他农用地0.1259公顷,席郭村耕地0.1192公顷、其他农用地0.0365公顷,邓店村耕地0.5708公顷、其他农用地0.1019公顷,西坡李村耕地0.5985公顷、园地0.2754公顷、其他农用地0.0087公顷,白坡村耕地1.2631公顷、园地0.4609公顷、其他农用地0.0927公顷,谢庄村耕地0.3073公顷、其他农用地0.0143公顷;

征收源汇区空冢郭镇赵庄村耕地5.6302公顷、其他农用地0.0199公顷,总面积23.4576公顷(其中耕地21.8642公顷)。

三、河南漯河临颍县拆迁范围

法律分析:

各地的拆迁范围会发布在拆迁公告,拆迁公告会在当地市、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

拆迁公告,又名拆迁公示,指的是市政府因建设规划需要或土地征收需要对区县市的某个待拆迁区域公告的文书,告知该区域因规划需要被拆迁。

其中包括:

拆迁原因、拆迁目的、拆迁期限、拆迁单位。

拆迁公告是由国家城建主管部门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公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四、2021漯河要拆的村有哪些

法律分析:

孟南居委会(卢庄、碾盘张)城中村改造项目、席郭棚户区(二期)改造项目

法律依据:

《河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全省2021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 第一条 本次共下达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项目136个,计划新开工安置住房119690套。

本次下达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列入国家棚改计划,同时也作为各市县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台账项目。

所有项目应于2021年11月底前开工建设。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确需调整的,按有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

五、2020漯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漯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1、征地补偿安置费: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16〕48号)标准进行补偿。

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及青苗补偿费:

按照《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漯河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漯政〔2013〕89号)文件据实补偿,其中征收耕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为1.8万元/公顷。

3、社会保障费用:

根据社会和劳动保障部门核定标准执行,计13.2万元/公顷。

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本批次征收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口446人,需安置劳动力人口268人。

安置途径采取货币安置、发展第三产业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

对丧失劳动能力和人均耕地0.5亩以下的农业人口,以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为主,其它安置方式为辅;

对人均耕地0.5亩以上的,采取货币安置为主,其它安置方式为辅。

其中社会保险安置按市人社部门审核意见(漯人社函〔2016〕10号)执行。

漯河市2016年度第三批乡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17年3月11日以豫政土〔2017〕84号文件批复,其批准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批次被征收土地分别位于召陵区后谢乡谢庄村、牛赵村、方庄村、孙店村、吕仓村、席郭村、邓店村、西坡李村、白坡村、前谢村和源汇区空冢郭镇赵岗村。

征收召陵区后谢乡谢庄村耕地3.7524公顷、其他农用地0.0573公顷,牛赵村耕地4.6378公顷、园地0.1687公顷、其他农用地0.1435公顷,方庄村耕地2.1277公顷,孙店村耕地2.1391公顷、其他农用地0.0877公顷,吕仓村耕地0.7181公顷、其他农用地0.1259公顷,席郭村耕地0.1192公顷、其他农用地0.0365公顷,邓店村耕地0.5708公顷、其他农用地0.1019公顷,西坡李村耕地0.5985公顷、园地0.2754公顷、其他农用地0.0087公顷,白坡村耕地1.2631公顷、园地0.4609公顷、其他农用地0.0927公顷,谢庄村耕地0.3073公顷、其他农用地0.0143公顷;

征收源汇区空冢郭镇赵庄村耕地5.6302公顷、其他农用地0.0199公顷,总面积23.4576公顷(其中耕地21.8642公顷)。

六、漯河市孟庙什么时候拆?

漯河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拆迁的具体流程:

1、调查核实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并上门大量核实;

2、逐户走访拆迁人应成立拆迁小组,对所有的被拆迁人逐户走访,全面进行宣传接触,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愿望;

3、编制拆迁计划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以及国家、地方有关拆迁的法律规定,及时编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确定拆迁时间、拆迁步骤和拆迁形式;

4、申请拆迁拆迁人持有关的国家批文、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经申查批准并领到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

5、发出拆迁公告拆迁许可证一经批准发放,拆迁主管机关应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时应作好房屋拆迁的宣传、解释工作;

6、签订协议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国家和本地区关于安置、补偿的有关规定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

协议应明确补偿办法和数额、安置面积和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

协议经双方同意,可送拆迁主管机关备案和公证机关公证;

7、实施拆迁被拆迁人搬迁后,拆迁人应及时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内实施拆迁。

综上所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一般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如果拆迁的房子是国有土地上建房,根据规定:

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凭证、房屋租赁合同计户,由拆迁人按户进行补偿安置。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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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张家港新套村拆迁规划,2020漯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内容审核:刘博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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